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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看著挺精明,出口是十分隨和尋常的瑣碎抱怨。

“有的人畢業就結婚,現在和我抱怨說要帶孩子,沒法來同學聚會,我都想吐槽,另一半不能幫忙帶一段時間的孩子嗎?可想了想,這可能是他們不想來,託詞,我就不想問了。”

“當年大一的時候,胸懷大志,說七年後一定組成兩大桌的飯席,讓那什麼‘七年之癢’滾一邊去。結果現在還是難了。”

“我們還算是小班課比較多,也經常實踐,一起戶外活動的,現在依舊天南海北,很難聚在一起……以後應該會更難了。”

岑歌想了想,無話,只能笑道:“大家都忙。”

在她看來,大學的同學聚會能聚起來,就算不錯了。畢竟本來就是天南海北,畢業後出國的都有。

她來參加同學聚會,還不是因為同學情誼——她到現在都沒記起來這位短髮姑娘的名字,只是因為她有錢有閒。

不久後,人七七八八的到齊了。

吹牛的吹牛,敘感情的敘感情,吃飯的吃飯。岑歌是悶頭吃飯黨,嗯,飯挺好吃。

飲料碰幾杯,吃完飯,人依舊認不太齊。許多人化妝打扮,人模狗樣,她也不太想認。

飯吃完後,是去唱K。

有車的同學自告奮勇組成車隊一起去,拼車搭人。不知道怎麼安排的,一個姑娘開車,大大的包占據副駕駛位。

她則被安排,和一個男生坐在後面。

這個男生戴著眼鏡,模樣比較清秀,一直挺沉默的,先前在飯局,也是吃飯黨。

車開了起來。

車裡很安靜。

男生小聲叫她:“岑歌。”

他的開口是突兀的。

“我想和你道歉,”男生繼續小聲說著,“我有一本書的裡面,反派是你。”

岑歌不動聲色,扭頭看他。

男生是寧西,現實中的他看起來甚至有些青澀,“有一次我的電腦忘記鎖了,被室友翻出來,把一個反派的名字全文替換成你的,後來發現了,卻也來不及了。”

岑歌想了想他寫文的順序:“男主是謙淵的那一本?沒關係的。”

寧西愣住,一下子說不出話來。

岑歌的態度很平靜,並沒有怨恨他,責怪他,甚至沒有因此在意他。

但她又確實知道他寫了什麼書,連男主的名字都知道。

他猶豫了好半天,才繼續開口:“後來的那本《至道無情》,是我自己想加的。老實說,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

岑歌聳聳肩:“Z大女朋友出軌,他就把他女朋友寫到小說裡,讓她遭遇悲慘的事情,他是出於一種樸素的扎小人的心理。”

寧西急忙道:“但我不是!”

岑歌歪了下頭,“哦?”

她本來只是聽聽算了,現在,倒是有些好奇,寧西想說些什麼了。

寧西咬咬牙,開口說道:“嶺南,在誤會殺岑歌之前,一直對她有朦朧的好感。戲無衡,在被蕭嫿盯上之前,因為喜歡岑歌,所以反而剋制起來。我把你的名字用進去的,只有這兩本,意思都很明確。”

岑歌眨了眨眼,話語的發展方向,好像和普通的懺悔,不太一樣?

寧西深呼吸一口氣:“我就是個寫網文的,主角不會展現什麼深刻的大道理,甚至不能活在讀者的心中,他只是一個視角的載體,看完爽完就完了。為了把視角能看到的東西寫出來,我會……”

“自我代入。”

說到最後,他的聲音小的幾乎聽不清了。

“我比較擅長文字溝通,但這種話還是見面說,會誠懇。

“聽你的室友說,你喜歡那種乾乾淨淨、高高瘦瘦、長得帥,又能逗你開心的那種型別。我……”

他說到後面,還是撐不住,有些詞序混亂。

車在夜晚的城市中行駛,路邊的路燈次第晃過,時明時暗,襯出岑歌純澈又率直的眸色。

她的想法很簡單,她的問題也很簡單:

“你和嶺南、和戲無衡,都不是一個人,對吧?”

寧西,當場愣住。

.

人的想象不會超出自我的思維框架。

人對事物的創造,往往能反應內心的對映。

某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作者江南,在文裡使勁的捧學姐,以至於成了捧殺。

所以,寧西寫出來的“岑歌”,和真實的岑歌,不是一個人。

但因為的確都是“岑歌”,所以,裡世界會產生反應,讓岑歌進入世界。

創造出這個世界的天道,秉承造物主寧安的意,在真正的岑歌到來後,對她多有關照。

於是,有了岑歌一系列的故事。

岑歌想,這一切似乎和寧安脫不開干係,卻又似乎和他沒什麼實質關係。

寧西說出這些話,他只是要一個解脫。

因為他的書影視化了,裡頭的主角配角,勢必會被扒一遍一遍又一遍,岑歌的真實身份,肯定會有人挖掘出來。

與其到時候被動挨打,倒不如死的快一些。

岑歌給了他痛快,痛快的拒絕了他。

拒絕的一剎那,靈根產生了劇烈的靈力波動。

【回去嗎?】天道問她。

【回去。】她說。

她得到了答案,她莫名其妙領了好幾本惡毒女配劇本的答案(事實是,她有三本領的是女配劇本,另外三本,應該只是找了方便進入劇情的女配人設,世界融合後套入她的名字),還有男主們莫名其妙就喜歡她的答案。

她有一種預感……

天旋地轉,眼前一黑一亮。

天道告訴她,小說世界合併了,她認為是男主的男主,也合併成了一個人。

記憶是保持的,愛意是疊加的。

岑歌正想問細節,一個黑色長髮披散的好看男子出現在她的眼前。

眉眼既像是嶺南,又像是戲無衡,似乎是二者的綜合。

他正一身墨藍色長袍,手上握著一根黝黑的燒火棍。原在眉飛色舞的揮著棍玩。

見到她之後,他忙把棍子背到背後,先是試圖板著臉嚴肅起來,後來發現結局只是失敗,撐不住,小聲問道:“岑歌,我揮的怎麼樣?”

岑歌笑:“很好啊。”

岑歌想了想,問問:“我該怎麼稱呼你?”

他毫不猶豫:“叫我嶺南吧,”笑了下,“畢竟,這個名字名正言順。”

作者有話要說: 完結撒花~

放一下新文預收:《掛在城門三天之後》

文案:

“王爺,王妃已經掛在城門暴曬三天了,請問還繼續嗎?”

“她認錯了嗎?”

“她飛昇了。”

☆、番外1

岑歌第一次看見嶺南, 是在擇定師門的那一天。

她自幼身子弱, 常常會無故發脾氣。師父和她說, 她身有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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