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要獲得更多的關注或者從嬤嬤們手裡拿走那一點零星的好處只有一種辦法,就是做一個乖巧的、可愛又可人憐的,能激發她們母愛的,好孩子。
我靠這一招鮮,吃遍整個福利院。
今年是我被解救之後的第五年,跟我同期的那一批小孩大多被自己的親生父母接走,或是在年滿十八歲之後自行離開了福利院。
而我的父母依然沒有任何訊息。
我知道他們不會來。
因為我是被他們主動販賣的。
作為一件商品,作為“珍稀資源-omega”。
說實話我不恨他們,甚至偶爾還會產生“幸好他們當初為了錢把我賣給了一個同樣想大賺一筆所以一直小心飼養我的人販子,而不是隨隨便便賣到附近村裡去給人當童養生育機器”這種想法。
最後一個被父母接走的是我的室友,阿春。
他是放學路上被拐的。
我倆第一次見面是他剛被拐來的那會,當時他穿著一套略有些凌亂的校服,頭上戴著小黃帽,白白胖胖的,看著就是一副養尊處優的小少爺模樣。
可惜是個不怎麼值錢的alpha,只能賣去小黑作坊裡做苦力,還因為年齡太小沒什麼用而滯銷了。
同是被拐滯銷貨,我倆在被困人販子手中的那段時間裡建立了比較深厚的革命友誼。
我是因為越長大越美價值就越高讓人販子捨不得低價賣,所以越養越精細。而他卻因為越長大吃得越多還賣不出去而慘遭嫌棄,天天都是飢一頓飽一頓的,日漸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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