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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妹的樂隊叫做大颯蜜樂隊,聽名字就知道樂隊是以她為核心。
大颯蜜,說的不就是她麼。
高妹是樂隊主唱兼副音吉他手,所謂副音吉他手就是走走和絃或者旋律,也就是所謂的節奏吉他手。
有些樂隊會有單獨的副音吉他手,也有樂隊的副音吉他手由主唱兼任,比如高妹的大颯蜜樂隊。
除了她以外,樂隊還有一個主音吉他手,一個鼓手,一個貝斯手。
樂隊的另外三個成員都很年輕,貝斯手和鼓手給唐毅的印象都不深。
那個主音吉他手在這個四人小樂隊裡,就顯得非常突出了。
他扎著一根馬尾,五官輪廓偏歐美範兒,非常英俊,一米八幾的大高個,加上今天又穿了套休閒西服,顯得又酷又帥。
要不是他身後背了把吉他,唐毅甚至以為他是酒吧今晚請來的模特或者主持人呢。
“倩倩,咱們樂隊今晚第一個上臺,你看要不要最後再合一遍?”
簡單的跟唐毅他們打了個招呼,主音吉他手高翔就抬起手腕看了眼時間,衝高妹提醒道。
“在這兒?地方這麼小,要不還是算了吧,反正我們為今晚這場演出準備了整整一個月,練了那麼多遍,不用再臨陣磨槍了。”
高妹看了一眼不到十平米的換衣間,輕輕搖了搖頭。
如果條件允許,她也想合一遍現場。
不過到了這種時候,合不合其實沒什麼區別。
她們樂隊為了今晚這場演出可謂是準備的極為充分,一會兒要上臺演唱的《加州旅館》,這段時間更是磨合了不下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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