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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在官渡之戰打敗袁紹後,在公元202年(建安七年),下書責令孫權,讓孫權把兒子送到曹操這裡來做人質。孫權不願受制於人,便召叢集臣會商。大臣們眾說紛紜,張昭、秦松等重臣,猶豫再三,不能決斷。
孫權本意雖不想送人質,但由於沒有得到強有力的支援,也有點舉棋不定。於是,他只帶周瑜一人到母親面前議定此事。
周瑜立場堅定,堅決反對送人質。他給孫權分析利害說:
“當年楚君剛被封到荊山的邊上時,地方不夠百里。他的後輩賢能,擴張土地,開拓疆域,在郢都建立根基,佔據荊揚之地,直到南海。子孫代代相傳,延續九百多年。
“現在將軍您繼承父兄的餘威舊業,統御六郡,兵精糧足,戰士們士氣旺盛。而且,鑄山為銅,煮海為鹽,人心安定,士風強勁,可以說所向無敵,為什麼要送質於人呢?人質一到曹操手下,我們就不得不與曹操相呼應,也就必然受制於曹氏。
“那時,我們所能得到的最大的利益,也不過就是一方侯印、十幾個僕人、幾輛車、幾匹馬罷了,哪能跟我們自己建立功業,稱孤道寡相提並論呢?為今之計,最好是不送人質,先靜觀曹操的動向和變化。
“如果曹操能遵守道義,拯救天下,那時我們再歸附也不晚;如果曹操驕縱,圖謀生亂玩火必**,將軍您只要靜待天命即可,為何要送質於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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