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到鎮上買了一大堆肉, 光是豬蹄都買了兩個, 沈暨陽是個愛吃肉且也愛啃豬蹄的, 怕到時候徐家人多跟他搶,他才專門買了兩隻。
徐季明笑話他:“既是你愛吃, 我兩個哥哥又哪裡會和你搶。”跟個小孩子似的。
沈暨陽心道, 誰知道那兩哥哥能不能看出來, 再說了:“總不能我們去做客, 買了肉去, 結果大半還被我給吃了吧,那成何道理。”豬蹄乃人間美味,他相信大家都是想吃的。
徐季明搖頭不再取笑他,兩個人又到各家鋪子逛逛,買了些酒。除了這些,給家裡孩子也買了些東西回去。
回去的時候,徐家是離他們家要近些的,他們便打算著先把酒肉都拿到徐家去, 剛好這豬蹄可要燉上許久, 等他們再從自家趕來,剛好趕上吃。
林氏看了這一堆東西, 有些心疼道:“不過吃個飯,你們做什麼買這麼些東西回來,家裡還有三個孩子要養, 總花錢這麼大手大腳的, 以後可怎麼辦。”她不是那起子想要嫁出去的哥兒瘋狂補貼孃家的人, 第一反應就是小兩口年輕人不會過日子。
“娘你就放心吧,我們兩個心裡有數的,家裡銀子還夠花。”沈暨陽笑嘻嘻的。
“對。”徐季明跟著點頭,怕他娘捨不得要把豬蹄放起來,還提醒道::“娘你等會兒把豬蹄都燉了吧,阿陽喜歡吃這個。我們要先把其他東西放回去,等下午再過來吃飯。”他花錢也不是個節儉的,家裡果樹的前景可期,自然也不吝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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