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
每一次的答案都是不可以。
大事件上, 鍾寧有自己的原則, 並且理智而冷漠地執行著這項原則。
對於戀愛這種事,她很早就想過,絕對不可以找一個與自己家境差距過於懸殊的人, 也絕對不可以找一個需要自己照顧的小男生。
愛情這種東西, 她情感上很渴望, 理智上卻並不相信。
小鮮肉雖好, 但她無福消受。
鍾寧一直認為自己骨子裡是個自私的人, 所以她偶爾會捨棄自己的微小利益,善良而溫柔地對待別人。
因為她知道,在真正傷害到自己時,不論對方多麼可憐, 她也不會出手相助。
她用平時的小善良來讓自己得到一點安慰,以免在需要自私的時候無法原諒自己。
和蘇野在一起,對於鍾寧來說風險太大了。
他們之間的差距太多,既有家庭,也有年齡。
蘇野還很年輕, 未來無限可能。
他喜歡一個人,只是少年衝動,突發奇想,熱度來得快也去得快,分手的機率太大。
而對於他來說,失戀一次的成本也要低得多,不過是一段短短的經歷,他依然有大好的青春年華,有富裕的家庭支撐。
但鍾寧不一樣。
她若是付出一段感情,將來要用多長的時間才能走出去呢?等她走出去以後,她還擁有青春嗎?
而且她的家庭殘破不堪,還帶著一個拖在身後、不知道什麼時候就要拉她一起入地獄的累贅。
她的情況不允許她像蘇野一樣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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