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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付拾一的疑問,李長博坦然點頭:“對,就是喝水。”
付拾一覺得:恐怕我是真的有點跟不上時代了。
李長博領著眾人喝薄荷飲,喝了半晌之後,終於看見一個男人騎著個毛驢從外頭回來。
穿的是青松團花的圓領袍,腳下一雙新布靴。
毛驢屁股上還馱著個小小箱。
付拾一一瞬間就激動起來,飛快用手肘撞了一下李長博的胳膊:“李縣令。”
李長博被撞了也是面不改色,只是笑吟吟的放下了茶碗:“再等等。”
付拾一急得抓心撓肺。難受得不行:李縣令你到底行不行啊!咱們就看著有可能知道什麼的證人這麼走過去而無動於衷嗎?
李長博笑看付拾一,安撫她:“付小娘子彆著急。”
付拾一隻能按捺性子。
結果這一按捺,就又喝了一碗薄荷飲。
擺攤的老丈苦著臉上來抱歉:“小老兒我這薄荷飲沒了。諸位恐怕是沒法繼續喝了。”
李長博就讓方良結賬。
方良有一碗算一碗,一碗一個錢,都給了。
喜得老丈又送了一碟大黃杏。
付拾一用手帕包起來提著,看著嘴裡就冒酸水:剛才無聊嚐了一個,那酸味現在都還有呢。
付拾一決定,回去做成杏脯吃!反正不能浪費。
提著左右兩包杏子,付拾一覺得自己已經不著急了:反正都到了這個時候,不管李縣令有什麼計劃,等著看就行了。
主要是付拾一領悟出了一個事實:李縣令做好的決定,著急也沒用。李縣令實在是個穩得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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