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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潘巧雲、石秀一行人往東門岳廟而去,上過香、燒了香紙後,他們到禪房休息,和尚為他們擺上素齋,潘巧雲給石秀篩了杯酒,說道:“岳廟的黃柑酒滋味很好,你嚐嚐。”
大宋政府對酒類的生產控制得很嚴格,有資格購曲釀酒的只有兩類人:一是正戶酒店;二是宗室、戚里和品官,而岳廟的住持是從大相國寺回來的,沐浴過皇恩,被特例准許制酒,這裡的黃柑酒遠近聞名,十分珍貴。
石秀接過酒杯,一飲而盡,笑道:“多謝娘子。”
兩人吃菜之時,忽聞外面一陣異響,潘巧雲蹙眉,說道:“嬌兒,你去看看是何人在此喧鬧?”
嬌兒去了不多時便走回來,鬱鬱不樂道:“娘子,那是郡王府的客作兒,因為齋襯錢與和尚吵了起來,怎麼勸都不聽。”
石秀放下碗筷,說道:“娘子,我去去就來。”
“哎!”潘巧雲拉住他的手,讓他坐好,說道:“即是郡王府的舊人,想必也識得我,我去勸勸,看看他能不能讓我一分薄面。”說罷扶著嬌兒的手出去了,石秀也坐不住,馬上跟上去。
去了那處,只見見有人在廟前喧嚷,甚至要大打出手,潘巧雲指著那人向他介紹道:“這是郡王府的廚娘劉嫂子,待我如親姐妹一般。”
石秀原見她肥頭大耳、長相粗獷,心裡有幾分不喜,一聽潘巧雲這樣說,心裡觀感好了不少,說道:“即是這般,我們上去勸勸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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