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完:“那你願意和我一起死嗎?”
沈秋沒有吭聲,很快收回了抓住他的那隻手,坐了起來。清醒只是一瞬間,他知道明韶說的是真的。
明韶也不出聲,二人在黑暗中對視,都知道底下的潛臺詞是什麼。但最後明韶還是說出來了:“如果你願意,我就相信你愛我。”
這算是最後的考驗,還是一個邏輯上的悖論?被這樣證實的真愛,又有什麼意思?
人愛一個人,真的能為他而死嗎?
沈秋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但路只有一條。他在暗夜裡只看見明韶雙眼的閃光,猜測他其實快哭了,於是回答的異常平淡:“我願意。”
於是休假徹底變了味道,兩人認真開始考慮死法。
半夜裡開著床頭燈討論地點和方式。明韶在這件事上倒是很浪漫的:“聽說日本春季沿著新幹線有櫻潮,明年我們就可以去看看,坐火車,看完之後回來。”
死法最後定的是燒炭。因為上吊也好,跳樓也好,都又痛苦又醜。至於服毒麼,又太俗套。唯有燒炭,雖然春末燒炭顯得不合時宜,但合乎時宜的人又自殺幹什麼?
何況已經看過了櫻潮,也算是了無遺憾。
沈秋看了一眼兩人賬上的那個數字,決定回國之後就捐款,做點慈善,同時儘可能的在隱瞞計劃的情況下交代後事。
他倒不是沒有想到父母,只是深知想也沒用。他已經離不開明韶這個人,泥足深陷,是無法可解的。雖然死這件事提的出乎意料,但他早從很久之前就不太對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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