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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之死地而後生。
這是方若熹能想到的最好辦法。
作為一個獨自將孩子撫養長大的女人,林嬌對孩子的執念,超過了許多同齡人。
按理說來,丁林當初拋棄林嬌,會讓她對那個男人的孩子並無好感。
可丁汀到底是她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孩子。
那十個月,從確診懷孕,到能感覺到他在自己的肚子裡踢騰,每一次的悸動,都帶來了美好。
就算只是為了自己,林嬌也捨不得去把丁汀打掉。
當初那麼困難的情況下,自己都把丁汀一個人拖養長大,怎麼現在的小年輕動不動就想著要把孩子打掉。
難道她都沒有一絲憐憫之心嗎?
那可是和她血肉相連的孩子啊!
這姑娘肚子裡的孩子得不到男方的承認,就說明這姑娘和對方根本沒有結婚。
這婚前懷孕,在林嬌看來,是極為不恥的。
她就看不慣現在許多的小年輕,年紀輕輕的,都還沒結婚呢,就鬼混到一起。
鬼混到一起不說,沒事兒又把孩子給懷上了。
這就算事後能結婚,林嬌也覺得這是身為女人的一種恥辱,居然在婚前就把自己交給了別人。
這是很多老一輩的人都會有的貞操執著。
一想到這孝順姑娘未婚先孕,林嬌當即臉色就變冷,比方才的疏遠又疏離了幾分。
林嬌的態度變化,在方若熹的預想之內。
她早就料到自己未婚先孕的身份,勢必會引來林嬌的厭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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