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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這份要命的文書被燒,許多大臣雖然不知道文書裡有沒有自己的名字,但還是暗中鬆了一口氣。
御座上的崇禎只是靜靜的看著朱慈烺裝逼,心中暗暗點了點頭,表示對這操作頗為滿意。
手裡有料,就會讓群臣驚慌,容易遭他們集火,把證據當場燒了,才會讓大臣們安心,同時也對他們震懾了一番,對晉商一事的處理也減少了許多障礙。
反正該抓的人都抓了,該定罪的跑也跑不掉,如果不出意外,現在就差收尾了。
見朝會上眾臣皆閉口不言,崇禎皇帝這才令王承恩宣讀對通敵晉商以及受賄官員的處置,王承恩手持聖旨,高聲道:“奉天承運皇帝,詔曰:今有山西籍商人範永山、黃雲財,王二宙.......等八人,賄賂官員,私通奴賊,販賣國朝情報,其罪當誅......”
隨後王承恩又拿了一份聖旨,宣讀著京城中受八大晉商賄賂官員的名字和罪責,崇禎只挑出了其中幾個看不順眼的殺了頭,其他大多數是革職查辦,蹲大牢。
在這兩份聖旨宣讀完畢後,崇禎這才道:“這是朕發出的中旨,內閣如果沒意見的話就以聖旨的名義發出去吧!”
中旨皇帝沒有透過內閣自己發出的旨意,沒有透過朝廷認證,人家不認可他就是一道廢紙,連宮門都出不去。
真正的聖旨,才是朝廷正式下達的詔書,是經過皇帝與朝廷共同認可的,並在朝廷備案,具備極強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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