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了。
秦遠提審了每一個服侍張俊的僕人、侍女、書童,也提審了張俊岳父畢主事家的每一個人。
提問每一個人的時候,秦遠會讓他們先看刑具,等這些人臉色發白渾身顫抖,再和善的告訴他們:只要如實答話,絕不大刑侍候。但如果要撒謊,後果自負。
張俊是被溫王抓了的,聽說還被皇帝陛下親自審問過。張俊的僕人侍女也好,畢主事家的人也好,一則畏於皇家的威嚴,二則畏於秦遠的狠辣,而且張俊脾氣很壞,對下人並無恩德,所以也沒什麼人向著他,老老實實都招了。
秦遠拿到這些人的口供,再提審張俊,一份一份口供擺出來,張俊汗如雨下。
張俊承認他殺了妻子畢氏,但是他不是有意殺人,而是過失誤殺。
大晉律法,夫誤殺妻,岳家若不問,官府亦不問。夫毆殺妻就不一樣了,要處以絞監候。
絞監候可以視為死刑緩期執行,也就是當時不處決,等秋審的時候再分別情況予以處理。
絞監候案件經秋審後,分為情實、緩決、可矜、留養承祀,由刑部會同大理寺等奏報皇帝裁決。除情實者絞死以外,其餘的可以免死。
秦遠簡單粗暴,也不和張俊講道理,下令動刑。
張俊是個軟骨頭,見到刑具便嚇尿了,“我招,我招。”把他毆打畢氏致死的事全招出來了。
秦遠命張俊畫了押,滿意點頭。
這個案子很好審嘛,立功很容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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