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和這個人計較,只對謝寶柱道:“五萬是嗎?你曾經對你的前妻毫不猶豫的施加暴力,那我給你五萬塊,然後買通小混混,你曾經暴力過你前妻多少次,就讓他們暴力你多少次,這五萬塊,就都給你,你覺得划算嗎?”
謝寶柱這次愣了好一會,似是要想明白這裡面的因果。
待想明白了,卻是點頭如搗蒜:“可以可以!划算划算!只要把錢給我,我給小舟存著將來娶媳婦,我挨多少打,只要不把我給打殘了,打廢了,不能給小舟賺錢了就行!”
言辭懇切,很是真誠。
謝蘆花不禁後退了一步。
葉梨卻是冷笑了一聲,道:“如你所願。”
求仁得仁麼,未嘗不好。
謝蘆花姐弟三個的名字,是原身翻著一本古詩詞找出來的一首詞裡選來的。
“蘆花謝,客乍別,泛蟾光小舟一葉。”
裡面有謝有葉,蟾光是月光的意思,小舟和蘆花的意思簡單,但到底是有來處,也不算不好。
謝蘆花這次自己給自己取了名字,“葉如是”。
如是,意為如此,這樣。事物的本來面目。
葉如是給自己取這個名字,就是表示,她自己就是這樣,不會為了別的什麼人、什麼事情而改變。
當然,也不會因為過去的傷害,而讓自己一直沉浸其中。
謝寶柱有些不滿,可也不敢說出來。
葉梨帶著葉如是把名字給改了,然後又在省城逗留了一段時間,就打算去京城,一方面葉如是的英語還要加強,連帶著她也要意思意思的學習一下,一方面就是能帶著葉如是在京城裡玩玩。
等時候到了,她們就能出國了。
結果,葉梨出資的團隊,卻很快跟她聯絡上了。
他們遇到了一件說不好是麻煩還是好事的事情。
“梨姐,是這樣。桐花縣有個叫郝美麗的姑娘,她九年前,曾經被他們村子裡的一個追求她的人給……強姦了。當初,那個強姦犯剛剛滿了18歲,本來不該判那麼久的,但是,那個強姦犯是在郝美麗的親弟弟面前,強姦的郝美麗,還對郝美麗的弟弟進行了毆打,如果不是郝美麗攔著,那個小男孩當時就可能沒命了。”
“當年,他被關進去的時候,那個強姦犯就說,等他出來了,郝美麗如果不嫁給他,或者嫁給了別人,他就繼續強姦郝美麗!他就一輩子跟郝美麗給耗上了!當時那個人說這話的時候,大家都沒當回事。可是,最近他出獄了。”
葉梨心頭一跳:“他對郝美麗又下手了?”
團隊那邊的負責人嘆息道:“是的。只是,九年前,那是個剛成年的不成熟的罪犯。可現在,這個罪犯在罪犯的學校裡,學會了更多的東西。
他出來了,又犯了事,但是這一次,郝美麗明明知道那個人是他,偏偏沒有證據!連警察那邊,也沒有有力的證據證實。那個罪犯,還大喇喇的上門去,表示不嫌棄郝美麗被強姦了,他願意娶郝美麗……”
葉梨對這樣一個人,噁心極了。
一旁的葉如是也在呆呆的聽著。
她知道郝美麗是誰。
郝美麗人如其名,真的美麗極了,好看極了,人也尤其的優秀。當初被強姦的事情,讓她鬱鬱寡歡了一段時間,就重新振作起來,可以說是附近村子裡,最優秀的年輕人了。
高學歷、工作高薪,除了上次找的物件不好,知道她被強姦過後,就連夜逃跑了外,幾乎沒有什麼不好的了。
結果,郝美麗依靠著自己,重新站起來了。
可那個惡魔,又回來了。再一次傷害了郝美麗,而且還是完美傷害,人人都知道是他,人人都找不到犯罪證據。
葉如是忽然開始渾身發抖。
團隊的負責人的話卻還沒有說完:“本來這件事,糟心是糟心,但和咱們團隊的宗旨不太一樣。因為咱們的宗旨,是未成年人犯罪這一塊的,想要讓大眾知道更多的未成年人犯罪傷害未成年的,推動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的降低。但是,但是……”
葉梨:“說。”
吞吞吐吐的,像什麼樣子?
負責人又嘆了口氣,才繼續道:“郝美麗還有個弟弟,叫做郝英俊。9年前才4歲,那個強姦犯,就是當著郝英俊的面,強暴了他姐姐郝美麗,還差點打死了郝英俊。
現在,郝英俊13歲半,身高一米七五,人有些瘦,但打小就學跆拳道、散打,還是學校長跑隊的隊長……他、他這次,在他姐姐郝美麗再次受到傷害後,殺了那個強姦犯。還錄製下了影片,給了那個犯人的家人和村子裡的人,並給我們也傳了一份。”
負責人語氣裡帶著一種說不出的意味:“他還說,是傷害了‘小蘆花’的那些人,給了他靈感。他還不滿14週歲,無論犯下什麼錯,他都不必承擔任何的刑事責任。為了他的姐姐,為了他自己曾經受過的傷害,殺了那個可能會毀了他們一家子一輩子的惡魔,他心甘情願的自首,願意去少管所蹲上三年。”
三年而已,就能消滅一個會糾纏他們一輩子的惡魔,值得的。
負責人心想,他也覺得值得的。可心裡,還是會有些不知所措。
葉梨這次也沉默了片刻,才開口道:“那就如他所願。”
那個叫做郝英俊的少年,應該是希望他們能將那個影片曝光的。
是好是壞,都要由世人評說。
那就如他所願。
葉如是現在,卻已經鎮定了下來。
三年呀。
三年時間,他們會長大,她也會長大。
只是,那些小惡魔,只會越長越歪,為人不齒,她卻會健康成長。
她會很好很好的。
第290章 留守兒童——媽媽真是為你好06
先是“小蘆花事件”,接著是郝美麗和郝英俊事件,後來就是數例未成年人故意犯罪事件,民眾對“熊孩子”的恐懼,最終導致了ZF有關部門立法的加速。
相關部門也在向公眾徵集意見,進行宣傳。
可是,他們宣傳的同時,仍舊有未成年人犯罪的發生。
畢竟,如今上網的年齡段越來越低,學校的一個學生知道了,就會宣傳給他的同班同學,然後擴散到同年級,同校。
現在但凡是關注些犯罪和法律的,都知道這一點,有些過分的,還會開玩笑一句“14週歲未滿,是否要犯個罪玩玩?”
網路上更有一些心思齷齪的人,看到漂亮女人甚至是孩童,都會自以為風趣幽默的調侃一句“三年血賺,死刑不虧”,自以為是在誇讚,其實噁心無比。
有未成年人看到了,心思不純的,難道不會想,是了,對14歲以上的人來說,是“三年血賺,死刑不虧”,可對於他們這些不滿14週歲的來說,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