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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良心,蘭方最近發生的一切細節,顧鯤是真不知情。
就像朱敬業一開始想讓瞿剛拷打取證,逼供本身確實是朱敬業希望的,但把人打出事兒來、導致鬧大,絕對是瞿剛和於偉烈臨時騎虎難下導致下手重了,這真不是朱敬業的本意。
顧鯤故意賣破綻、示敵以虛時,他也想到朱敬業會趁虛而攻,甚至會讓他的手下暫時受點皮肉之苦。
但有手下被弄到那麼嚴重,也是顧鯤想不到的。
他的本意,最多是跟那些反訴取證者刑訊的案子那樣操作,同時暗中給自己的手下按照受傷湯藥費的十倍二十倍補償一下。
所以,碼頭上的臨時反擊,確實是龍五自己產生了危機意識,加上熱血上頭,得知“自己的手下被人弄了,但走法律程式絕對不可能讓對方償命”,所以當機立斷幹下了這一票。
當然了,龍五相信自己這麼做之後,老闆是不會虧待他的。
因為如果讓瞿剛和於偉烈逍遙法外,或者革職蹲幾年班房就把這事兒了了,那他龍五以後也別想再在老闆手下帶隊伍了,沒人會服他的。
龍五寧可選擇一輩子回不了蘭方,在外國船上漂泊,也要樹立起“我會為手下出頭”的江湖威望。
當然了,或許有人會奇怪:既然在蘭方這種化外蠻夷之國,鬧出點事兒就能逃亡海外,那不早就徹底亂套了麼?不是稍微有點恩怨就能武力解決、然後腳底抹油拋棄祖業逃亡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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