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證明是由他的同夥派來。只要我們無法證明這一點,探索山田罪行以外的記憶恐怕有違人道,能否作為未來搜查的證據還未可知。
如果可能的話,我們更需要一個能夠提供清晰證詞的人證。
因此——
“兩位。你們是從哪裡找到這姑娘,還想得起來嗎?”
另一間病房內,面對在警方重重監視之下接受治療的嫌疑人,我眯縫著雙眼露出冷笑。
或許見我也只是個年輕姑娘,其中一個傷勢稍輕的男人毫無懼色,流裡流氣地衝我吹了聲口哨:
“誰~知道呢?反正老子還沒對她做什麼,隨便打了點藥她就不行了,都沒來得及快活。一個未遂而已,大不了再進去蹲兩三年,老子都習慣了。三年出來又是一條好漢,我照樣糟蹋小姑娘!!”
“……”
……可憐的雜碎。由於麻醉藥的作用,他大概還不知道自己雙腿被砸得稀爛,這輩子別說人道,恐怕只能和輪椅相依為命了。
話說回來,我想應該沒有人願意照料他的生活起居。
“是嗎?在此之前,我想你應該考慮一下如何再活三年。”
我也不與他廢話,只是隨意地側身讓到一邊,讓他得以看清Passionlip楚楚動人的容顏。
男人:“噫——————”
lip(純真無邪地眨眼):“???”
……
之後,兩名犯罪者足足花了一刻鐘才從恐懼中恢復清醒,勉強可以開口|交談。
看來那一夜的記憶,他們原本只是當作“噩夢”置諸腦後,沒想到噩夢化為現實在白天出現,還堂堂正正地加入了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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