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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後來凌若晶長大了,要成親了,總是這樣沒名沒份的怎麼行。
凌父就跟凌母坦白了,將凌若晶母女接了回去,成為二夫人,和二小姐。
凌母當然是受不了的大鬧一場,最終,是以凌父多掏出整整十萬現大洋補貼原主嫁妝了事。
十萬現大洋可不是小數字,凌父幾乎是多年積蓄一朝清空。
他本來也是捨不得,但凌若晶說她和周胤燃兩情相悅,只要凌母答應讓她當滕妾嫁過去,她就會把銀子再想辦法搬回家來。
所以在結婚的那天,凌父秘密的把原主的幾個丫頭在婚禮之後,立刻就讓人帶去鄉下,只給原主留了一下弱弱的小丫頭良心。
這樣,她嫁妝再多也是護不住。
再說原主愛周胤燃愛到死去活來的,只要周胤燃一句話,相信原主吃虧也要預設的。
當然凌家父女的打算很好,只等原主三日回門之後就動手,再然後,嫁出去的女兒潑出門的水,原主在戒備森嚴的大帥府想回孃家不容易。
而且原主娘再怎麼能幹,秀才遇上兵,也是沒有辦法的。
她們想得都很美好,把原主當成甕中捉鱉的那隻鱉,可換了原文瑟,分分鐘一力降十會,暴力破解了這個局面。
那邊周胤燃上凌府,凌父很奇怪,女婿怎麼這時候就上門了,不是明天嗎?
“賢婿……”
周胤燃道:“凌雲呢?”
凌父很奇怪:“凌雲不是昨天嫁去你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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