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冰洋心都快跳出來了,聽她說見過紀徵,忙道:“沒錯,他姓紀。他來找過你?”
“是,不過都好幾年了。”
“什麼時候?”
欒雲鳳放下手機,手指磕著太陽穴想了想,忽然起身往裡屋走。
夏冰洋緊跟著她,看著她開啟衣櫃,從底層搬出一個紙箱子,把紙箱子放在地上,一層層開啟,露出裡面陳年的物件。
“你這麼一說我就想起來了,我丈夫死後四個月,一個男人到店裡來找過我。什麼都不說,只問我是不是叫欒雲鳳。然後買了一些乾果就走了,他走之前在日曆上寫了幾個字,還給了我一些錢,讓我一定要儲存好那本日曆,說不久之後會有人來取這本日曆。”
她從紙箱裡接連拿出相簿、印章、賬簿等物,最後在箱底拿出一本老式的巴掌大小的日曆。
“他說了很多奇怪的話,所以我對他有點印象。他又給了我一些錢,我就按照他說的,把日曆儲存下來了。喏,就是這本。”
夏冰洋蹲下去,接住那本已經發黃的日曆,拿在手裡感到異常沉重。
“你往後翻,折角的那頁被他寫了字。”
夏冰洋翻到折角的那頁,看到紀徵的筆記在泛黃的紙上寫著——我在718配電房等你,紀徵留。
而這張日曆的日期,就是2012年7月17號。紀徵在日期後面寫下了留字的詳細時間——早上8點12分。
也就是說,六年前的今天,四個小時前,紀徵如約到了海強幹貨店,讓欒雲鳳證實了他的存在,且在日曆上留下了自己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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