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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家中若私藏鎧甲,抄家滅族都有可能,因為冷兵器時代,鎧甲的作用是相當大。
古代不是常常有什麼萬軍之中取敵人首級的絕世猛將嗎?
這些猛將靠的是什麼?
說白了,一靠戰馬,二靠鎧甲,絕世的猛將若身披鐵甲,騎乘戰馬,真真就可以萬軍莫當啊!
要是沒有一副好鎧甲的話,只怕一陣箭雨,再猛的將,也得變成大刺蝟,還取毛線首級啊?
後來到了熱兵器時代,有些國家不禁槍,但是卻禁防彈衣,其實也是一樣的道理。
言歸正傳!
李自成一下子得了許多鎧甲,他和他身邊的猛將都披了鎧甲,就連其麾下親軍也是披甲帶劍的,很是威風凜凜。
這麼一支草根流寇可算看著像正規軍了,再加上刑氏連夜繡出來的闖字,還真有幾分氣勢呢!
這個闖字,自然不是闖王的意思,而是闖將的意思。
“李首領!”
郝搖旗粗魯的道,“俺們好不容易打下荊州了,俺長到這麼大,都說不上一個媳婦,俺要去搶幾個官小姐當媳婦。”
郝搖旗是李自成路上發現的一員猛將,當時李自成搗了鍾祥顯陵後,便在純德山上駐紮休整。
而這郝搖旗居然膽大包天的去偷李自成的馬,他倒不是想偷馬去賣,他純粹是餓極了,想吃馬肉。
沒想到這傢伙還有幾把刷子,還真就將李自成的馬偷著了,殺了!
郝搖旗膽子也大啊,他將馬宰殺後,就在李自成駐軍附近燒起了馬肉,然後大嚼特嚼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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