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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是個好東西!
不過彼時的老百姓並不會利用羊毛,他們一般都是把羊連毛帶皮剝了做衣服的。
富貴人家用不見天日的捲曲小羊毛皮子,穿著雖然漂亮,但是崇禎始終覺得太缺德,穿這種皮子會招報應的。
窮人直接就將普通羊皮做成襖子穿身上,保暖倒是保暖,就是太醜了,穿了自帶一股土氣。
不過用羊毛織成毛線,然後再用毛線打成各種毛衣,穿著就又保暖又漂亮了,應該很好賣的。
用羊毛織成的呢子還有地毯等玩意也是好東西,只要造了出來就不愁銷路。
可是該死的是……
大明朝沒有大片的草原啊,陝北有些地方倒是養羊,不過那是幾十年前的事了,現在的陝北連人都養不活了,還養羊?
所以崇禎想要大批的羊毛,就必須去草原上弄去,不過現在草原上在打仗,韃子和林丹汗咬的正凶呢,弄羊毛得等等。
水泥倒是可以先搞出來。
崇禎想了想,這個水泥究竟是怎麼做的?記憶裡好像是用石灰石,水,粘土,鐵礦渣啥的?
可是?
怎麼才能把這些玩意合成水泥啊?總不能混到一起就自動會變成水泥吧?得有個比例啊!
操蛋的,崇禎把這比例給忘記了,不過……
崇禎又一想,反正大明不是有徐光啟嗎?這傢伙妥妥的大明理工男,自己只要把製造水泥要用的材料告訴他,讓他去搗鼓去,憑他的智商絕對可以搗鼓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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