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分家,因其與王郭招弟也有阻攔朱婆子的舉動,他二人不罰。王大力按了休書的手印,又按了分家的手印,家中田、房等財產全部一分為二。王田巖、郭招弟單過,王大力跟王枝松、王春秀過。
此案中罪大惡極的是朱婆子,第二惡就是王枝松。剝奪王枝松童生郎的功名,永不得參加恩科。王文和作為族長,趕王枝松出宗族,王氏宗族不要此等心術不正之人。因王枝松在此案中有推波助瀾之嫌,蔣康寧命其不得踏入王宅百米之內,否則按偷竊問罪。判罰一出,王枝松再一次昏死了過去。
朱氏欺瞞王氏,蔣康寧判朱氏賠償王氏500兩銀。表面上看,朱氏一族就是損失500兩銀子,朱婆子本來就是他們嫁出去的女兒,坐不坐牢與他們也無甚關係,可實際上,現在正是恩科的關鍵時候。朱氏一族出了這麼一檔子事,還有人坐牢,罪名又是那樣不堪,康瑞這個唯一的學府夫子可能給朱氏一族參加恩科的人寫保舉信嗎?朱氏一族這一回可是有兩個人要參加恩科的。
朱文才和朱文華顯然是想到了這一點。當蔣康寧說完判罰之後,朱文華一頭栽倒在了地上。此時,天已大黑,秀水村卻是火把通明。王老太完美詮釋了什麼叫自作孽。她的瘋狂不僅葬送了自己,還葬送了她這一生最引以為傲的家世與兒子。
蔣康寧判完之後,王大力把暈死的兒子揹回了家,哭喊掙扎的王老太被衙役送回縣衙大牢。哭得上氣不接下氣的王春秀被王四嬸等婆娘送了回去。至此,本家一而再再而三地對王石井的糾纏徹底畫上了休止符。蔣康寧派人押送朱文才和朱文華回大山村,拿他們需要賠償給王氏一族的500兩銀子,同時,作為被告,且敗訴,要支付縣衙50兩銀的費用。做完這些,蔣康寧沒有就此回王宅歇息,而是上了馬車回了縣城。他這邊一判罰完就回王宅,那判罰的公正性就會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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