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酒,就是佛爺喝了都無心念那個阿彌陀佛,只想在著萬丈紅塵裡打個滾。調製方法也簡單粗暴,六十度的小燒加上兩樣藥,再清純的姑娘都抵擋不住!
二十出頭時,羅烈喜歡吃快餐,講的就是個不淋漓盡致不痛快。而立之後,看的多了吃的多了,人也就沉澱下來,開始不喜歡走腎,想走心了,總覺的這愛不是做出來的應該是談出來的,說白了就是,他想和許諾談物件。
要說這方面的經驗,羅烈多少還是有的,把當年哄小姑娘的那一套套在許諾身上,陪吃、陪逛、陪看電影,洗衣、做飯、擺平麻煩,怎麼著估計著全套做下來,人也就暖的差不多了。可是他卻錯估了民俗國情,甚至連性別都沒弄明白,這一套下來,別說許諾和他互動了,哪怕給個好眼色都不曾。
羅烈惱羞成怒了,何況他一向是沒什麼耐心的主!但是他怕許諾受傷,這一猶豫就是小半年,許諾明顯的開始不耐煩。
後來也不知道怎麼就想明白了,一個人在黑暗裡嘿嘿的笑了好久,第二天就裝了瓶酒回了家。
注視著那杯酒滑進了許諾的喉嚨,灼燒著許諾的神經,也灼燒著他的神經。
那一夜他像個殘忍的獵人等待他的獵物,在雷聲雨聲中盡情品嚐著心儀已久的美味。他極其耐心,等待許諾一點點的崩潰求饒,然後一步步的帶著許諾沉淪,墮入地獄,永不超生!
林葉若說,羅烈,你真他媽的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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