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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掏,挑好的大個野果都放進明歌的手心裡,“明歌,你胖胖的很好看,真的,不用瘦。”

明歌斜睨他,“那你意思說我現在瘦下來不好看?”

張百家忙搖頭,“你現在也好看,你啥時候都好看,真的,可好看了。”

明歌笑,問他,“你怎麼讓人和我家提親了呢?你也真夠膽子的,也不怕我爹拿著殺豬刀追著你跑呀。”

張百家也跟著明歌一起笑,他一笑,白白的牙齒就和月彎一樣,顯得他就像是個傻乎乎的大男孩,“你爹人挺好的。”

他沒敢說,他小時候經常各個村子流浪,有一段時間明歌把他當小狗狗一樣的投餵,他和明歌建立了小朋友的地下友誼,他會抓了老鼠肉烤好了帶給明歌,明歌會留下朱母做的紅燒肉帶給張百家。

那時候的張百家就想著,要是把明歌娶了就好啦,那樣就天天可以吃紅燒肉。

小時候不懂的嫁娶是個怎麼回事,就知道別的小孩都譏笑著誰娶了明歌就得去明歌家了,他不懂那些人為啥打趣呀,而且被打趣了要去明歌家的小孩還會非常憤怒,他老不懂了,他要是能去明歌加都會高興死的。

別人欺負他是個沒爹沒孃的野孩子,又欺負明歌傻不拉幾的,兩個孩子差不多大,在外面一起玩的時候都是被人欺負的份,大概是從小就心有慼慼然,張百家漸漸就把要娶明歌這事兒根深蒂固了。

明歌不知道張百家心底的這種彎彎繞繞,像古代這種小門小戶的婚嫁之事其實沒那麼多所謂的情情愛愛,看著合適了,家庭合適了,也就順理成章的結婚成家了,感情都是在婚後慢慢培養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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