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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1974年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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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李思明和曾智被調回農工一排,有三位知青頂替了他們。這三位知青因為偷雞不慎被抓,一大幫大嫂、大嬸和大媽級的人物不依不饒,將以前家裡丟的雞全算在他們仨身上,知情的人都知道他們仨是第一次幹這事,沒想到卻被警惕性高的革命群眾抓住了。

陳連長老婆也養了雞,在農村,養牛為耕田,養雞為花錢,養豬為過年。每隻雞都被當成寶貝似的,寶貝丟得多了,當然要找領導解決,陳連長和丁指導員經常為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被人堵在辦公室,回到家裡老婆還埋怨,所以這仨知青就成了替罪羊。

這其實也是這三位知青自找的,偷雞是個專業性蠻高的工作,具有此類經驗的人說,要有明確的分工,有人負責望風,有人負責現提供作案工具,有人具體實施,事先要詳細地偵察地形,瞭解主人家養雞的規律,選定合理的目標,最好是其它連隊的雞,兔子不吃窩邊草嘛。還有那下蛋的母雞是絕對不能碰的,要懂得細水常留,人家靠這個收雞蛋呢,要是絕種了就沒得偷了。哪想到這三位,天還沒黑就一窩峰地去作案,被人抓住也不冤枉。

李思明和曾智兩人,其實並不想離開養豬場,雖然一年到頭都不像種田那樣有忙閒之分,但好在那裡沒有人約束,只要豬沒生病就沒事,有空還可以打打獵什麼的,滿足一下味覺需要。打著慶祝李思明和曾智迴歸的藉口,農工一排的兄弟們將李思明最近打的獵物一掃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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