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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了三人的通緝令,隨處可見有士兵拿著三人畫像沿路設立關卡挨個盤查。好在通緝令上面的肖像與真人只有五分相似,李默和李陶可以靠喬裝打扮騙過去,但正虎身為狼人數十載,當俘虜十幾年,行為外表早已固定下來,一時半會兒想改也改不掉,個性太鮮明,只要稍稍露頭,立時就能被人認出來,李默無奈,只好把紫玉拿出來,讓正虎暫時躲進去。
正虎初一見這東西,驚得眼珠險些瞪出來,發現它的好處,愛不釋手地摸著紫玉喃喃自語,“這可真是個好東西。”
等到他進去一看,發覺裡面已經被李默填了許多藥物、食物、水等等,更是訝異地說不出來。一路上逃難的時候,只要見到小鎮或者人家的時候,李默總要停下來,花錢購買這些東西。他那時還嫌李默墨跡,耽誤時間,買太多東西累贅,此次逃命無論從那個方面看都應該輕裝上陣才是,要吃的用的,以後沿路燒殺搶掠就是,何必這麼辛苦千里迢迢帶著。但此時看到這塊玉,所有微詞拋諸腦後,他們能如此順利走出靈澤州,與一路的低調不無關係。
此時三人正趕到一處城門,城門上五步一守衛,城樓有身著光鮮鎧甲的將領,嚴守以待。正值天黑,城門緊閉,不好進城,只能暫時在外面稍作歇息。李默手裡拿著一張通緝令仔細看著,以前他還苦惱李陶長大以後該怎麼辦,要去哪裡,現在看到通緝令後,他再也不需要思考這個問題了,只能讓李陶回去他該回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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