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禮貌用語,“打擾了。” “不是這樣的……” “再見。”我看著他的眼睛柔聲說,“鬆手吧,張家涵,張哥。” 他愣愣地鬆了手,我衝他微微一笑,然後轉身,開啟門,離開這個地方。 走的時候,我還記得把門輕輕闔上。劉慧卿告訴過我,如果用力甩門,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如果表示對主人的尊重和對他招待的感謝,離去時要記得好好關門。 我想我學得挺快。 有些遺憾《大衛·科比菲爾》那本小說我還沒看完,雖然那本書從頭到尾充斥效率底下的人道主義精神,但我還是很喜歡看,那個故事適合在一間溫暖安全的房間裡看,當然手邊有一杯冒著熱氣的飲料,還有熟悉的人在同個空間做其他事或說話的聲音傳來更好。 那不是我習慣的讀書環境,我其實習慣縮在地下室唯一的高高的窗戶下精神高度緊張地翻閱一本書,因為有時候那裡會有陽光投射進來,在地上形成一個小小的光格子,光格子會隨著時間而挪動,它挪到哪,我就跟著挪到哪。 我比較了這兩種讀書環境,然後得出結論,後一種更能讓我飛速掌握知識。 我戴上帽子和耳機,開啟列儂的唱片,他在唱我喜歡的一首歌: Our life together is so precious together We have grown, we have grown Although our love is still special Let's take a chance and fly away somewhere alone 心臟刺痛的症狀沒有減弱反而增強了,我在評估我生病的可能性,於是預先吞了一顆藥丸。沒有水,我轉身進了一家便利店,第一次掏出查理為我準備的這個時代的紙幣,買了一支礦泉水。 收銀臺那站著一個其貌不揚的矮個姑娘,她起來睡眠不足,說話有氣無力,眼神像浮游生物一般掠過我的臉,隨即又漂移開。 等她找錢的時候,我發現櫃檯前有個鐵架子,上面花花綠綠擺了許多大本彩印的書刊,我認真看了一會,發現都是關於各種名人的花邊新聞,以滿足普通人對名人隱私的窺淫癖欲,就在此時,我看見其中有一張少女的臉格外熟悉。 那個少女穿著粉色綢緞長裙,儘管臉上塗抹了許多沒必要的顏色,但我還是一眼認出了她的輪廓和五官組合。 下面有一行字,大意是名媛舉辦慈善拍賣大方異彩之類,我沒去理解所謂名媛是什麼生物,它們為什麼會發光,但我確鑿無疑地知道,這個女孩是我要找的人,洪馨陽。 她果然長了一張能討我喜歡的臉,但她的笑容不是那麼好看,彷彿一層面具一般,輕輕鬆鬆就能揭下來。 我把那本書一塊買了,將精神不振的姑娘找回來的錢幣從大到小一張張仔細排列好,然後放回口袋,這個過程姑娘一直盯著我,像看外星生物一樣。 我抬起頭,看著她的臉說:“你累了,需要去休息。” 她愣愣地點頭。 “下班吧。”我對她下了指令,“睡一覺就好了。” 睡一覺就好了,我轉身走出便利店的時候,身後傳來女孩拉閘關門的聲音。我抬起頭看天,今天是陰天,雲層很厚,太陽光無法穿透雲層,整個天空灰濛濛的一片倦怠。 第 31 章 我決定去見那個名為洪馨陽的女子,我想盡快弄清楚她到底是不是我要找的人,然後完成我來到這個時空的使命。 我感覺我將這件事拖太久了,一件事拖得越久,它所具有的意義就越發令人懷疑。我想意義這種東西說到底是跟完成這件事的慾望迫切程度相關,如果慾望長時間不被滿足,我毫不懷疑它會轉化成焦躁,而我如果焦躁,則對事情進展有百害而無一利。 我坐在馬路中央一塊圈出來的綠草地上,皺著眉毛啃一個名為紅薯植物莖塊,這種東西買自路邊,有個男人用鐵桶改造的爐子烘烤它們,空氣中散發著一股澱粉烘烤的濃郁甜香。我的本意並不是吃它,只是觀察這個爐子用什麼燃料燃燒而已。可是周圍的人一擁,我莫名其妙被推到那個爐子跟前,當對方問我“要幾個”時,我的肚子傳來響聲,我想那是飢餓的訊號,我於是掏錢買了一個。 咬下去又甜又軟,並沒有吃起來那麼香,可用來填飽肚子是合適的。我啃完它後掏出手帕去自來水開關那弄溼了仔細擦手,然後我決定再去買一個。 可到了掏錢的時候我發現我的錢幣不翼而飛。我很確定查理給我的一疊錢放在牛仔褲的後面褲帶裡,但是現在一摸卻不見了。 怎麼會不見了呢?我難道不小心掉了?我偏頭微微閉上眼回想了一遍最後一次看到錢的情形,忽然明白過來,我的錢被人偷走了。 偷竊和搶劫,這是自人類建立城邦以來最常見的兩種犯罪形式,在此之前我只在書裡見過有關它的描述,有法學家堅持對這種行為必須嚴懲,法國十八世紀也曾發生過因偷竊而處以絞刑的案例,但我不知道發生這種事,對被偷竊的人而言意味著什麼。 我的全部貨幣都不見了,三千九百八十二塊,我只用了兩次,一是在便利店,二是在烤紅薯的攤子前。 “喂,你要不要啊?”那個小販不耐煩地提醒我。 “沒錢了。”我說。 “媽的沒錢買什麼啊,一邊去一邊去,別擋著我做生意啊。”他不耐煩地揮手。 我默默地轉身站到一邊,觀察來這個攤子買紅薯塊莖的人們,他們大多行色匆匆,提著公文包或者小挎包,把包夾在胳膊下,掏錢後,一邊啃著這個東西,一邊小跑著奔向不遠處的公共汽車站。 看著看著,我漸漸明白紅薯的意義了,對這些人來說,它大概是在正餐之前填飽肚子的一道小食,因為它的香味太濃郁,而它的營養成分又太單一,只能構成對晚餐的一個前奏式序曲。 因為想到這個地方,我順帶想象了一下張家涵家裡現在可能有的晚餐內容。他跟我說過,晚餐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這個時候他會多做兩個菜,確保有肉有素,我喜歡吃肉,總將味道古怪的青椒和紅蘿蔔夾出來,他每回都邊嘆氣邊嘮叨邊把這些東西吃掉。 我幾乎能立即從腦子裡勾勒出他在飯桌上說個沒完的神情。 天色已晚,賣紅薯的已經開始收拾東西準備離開。我仍然在看著他,沒有意識地只是觀察,然後我發現他低罵一聲,丟下攤子,大踏步朝我走來。 他把一個熱乎乎的東西塞到我手裡罵罵咧咧說:“賣剩的,給你了,看你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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