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過很多的小說,很多小說都寫過一個詞:行屍走肉
我現在知道了那是什麼意思
那種全身心的絕望,不如死去的深刻的感覺~~~!!!
我走在大街上,大街上依舊很多人,可是我的眼裡看到的都是茫然的一片,很虛空的感覺,一切都結束了
我的愛情,我近30年來唯一的一次愛情,雖然我一開始就知道,我是萬萬的得不到他的,誓死埋藏在心裡的愛情,卻不知道,卻要如此殘忍的要我理解什麼叫做:必須忘卻
現在我滿腦的意識都是褚侯叫我走的那個場面,似乎,失去愛情的傷感比失去工作的傷害,要遠遠的大得多…
我第一次見到褚侯,是在三年前,那個時候的褚侯才24歲,因為老闆娘有要退休的打算,就把褚侯從國外叫了回來
老闆娘說:“阿森,你看見我的兒子沒有,好象比你小兩歲,不如你叫他弟弟吧…”疼我的老闆娘喜滋滋的指著遠處和一大堆人說話的那個優秀的男子
我放眼一看過去,距離那麼遠,他一件閒閒的V領的毛衣,一條帆布褲,一對休閒的敞口的皮鞋,兩隻手都插在褲子的口袋裡,對著旁人大笑,我的心劇烈的跳了起來…
從此,我每次見到他,心都會劇烈的跳,雖然他都不會看我一眼,我甚至都不知道那麼多年來,他是不是記得我的名字,是不是有認真的看過我
可是我經常會在開會的時候,他在上面說話,我低著頭在下面,心裡悄悄的想:呵呵,我喜歡這個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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