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地笑道:“噗,又穿這件保鯨襯衫,時刻不忘宣傳我們島嶼,真是一個長不大的孩子。”
劍客顯得並不在乎,說:“這是沒辦法的,交際嘛,穿什麼是由職業決定的。大臣們要到朝廷裡上班,當然要穿著正式的朝服,小鹿姐姐要主持兒童節目,則應該穿上花裙子,明星們參加電影釋出會,喜歡穿著V字的露乳裝,以便於不小心走漏春光。至於鳳姐要出國,那就得拿塊浴巾把臉包起來,以免有損東土大唐的形象。我呢,作為我們島嶼的形象宣傳大使,在穿著上則必須因時制宜,換裝迅速,遇上不同的人,就得穿不同的衣服。要對付海盜,得穿上嚴肅的戰袍。要哄小朋友,則脫下戰袍換上休閒裝。這樣,樹立我親切的大哥哥形象,讓別人看到,才不會讓人覺得我們也是一群海盜,以暴制暴。”
一名船員點了點頭,說:“沒錯,之前就有人被救以後把我們誤會成海盜。”
劍客長嘆一口氣,說道:“大俠難做,做壞人只需要翻個白眼就有人認可,做好人卻又要警察拍照,又要法院批條,又要當事人簽字,連雷鋒都寫日記為自己的人品存檔。來,讓我們都過去向那艘船上的人自報家門吧,是我們大義地救了他們,這次我們不要再低調了,聲名還是有必要炒作的,救了人就要把名字留下。”
劍客說著,招呼自己的船員一起跳上了白鯨號。他用一根手指清點著白鯨號上的船員人數,說:“讓我數數有多少人獲救,除了那兩個死掉的不算,一共是一、二、三、四、五、六——咦?這這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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