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一不害無辜之人,二不做擾亂綱紀之事,三不奪他人之妻,為何不出門?古有龍陽安陵,今有上燊水仙,若能因此成就一段佳話,豈不美哉?”陸上燊振振有詞,甚至搬出前人典故。
“我懶得與你再說下去,你隨我一同回鋪子,我將此前向你所借的銀子還與你,你將那張賣身契也還與我。”霍水仙懶得聽他胡說八道。
“本王給出去的東西從來不再要回,但是到本王手裡的東西,別人也要不出去。銀子我便不要了,但這賣身契,我得留著。”陸上燊好歹一國王爺,怎麼會在乎那點小錢,但有的東西是錢也買不來的,比如,霍水仙那張親自畫押的“賣身契”。
霍水仙努了努嘴,譏諷道:“沒想到堂堂玄國三王爺居然也學人耍起無賴,也不怕說出去讓人聽了笑話。銀子你不要,要我賣身契作甚?難不成三王爺覺得我字寫的甚好,想留下我的墨寶裱起來世代傳下去?”
陸上燊如醍醐灌頂,兩手一拍,讚道:“我怎未想到此法?禍水當真是聰慧過人,我一會兒回去就讓人將這張寫了霍水仙三個大字的賣身契裝裱起來,掛在……掛在……”陸上燊一門心思在腦中搜索著王府的可掛之處,絲毫未注意到霍水仙已經氣的七竅生煙。
陸上燊腦海中冒出前廳的佈局,當即一拍,“就掛在前廳罷,讓王府往來的客人都能欣賞到你這副絕世無雙的墨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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