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郡主,奴才手快一些,郡主便少痛苦一些。”說著,便將白綾往慕晗脖子上一繞……
只是,白綾沾上脖子的瞬間,慕晗鬼使神差的出手了,將那清秀官兵的胳膊一扭,白綾一套,輕輕巧巧的制住了這個官兵。
閻王,算你有點良心,這位小姐竟然有一身俊功夫。
輕鬆抓住了追兵頭頭的慕晗,帶著追兵頭頭翻身上馬,又一把將奶孃拋上另一匹馬,用白綾裹了兩圈,在追兵懵圈的當隙,“駕”一聲,兩匹汗血寶馬箭一樣衝了出去,走上了回頭路。
算了,閻王,暫時不去找你麻煩,誰的人生不是坑,我便暫且先填填這個坑。
這個坑,好歹還能叫別人一聲奴才,不像上輩子那個坑,好不容易吭哧吭哧的要將坑填滿了,閻王薄上一不留神勾錯人,做了一回替死鬼,人生也不得圓滿。
說起上輩子,也是幾把辛酸幾把淚。
小時候家裡窮,缸裡不剩半粒米的時候,逼得爹孃在慕晗頭上插根草,便當街來賣了。那時候,小慕晗才10歲,被一個大戶人家買回去做了粗使小丫鬟。爹孃用賣她的銀子餵飽了飢腸轆轆的弟弟,又供弟弟上了私塾。
小慕晗從粗使丫頭做起,憑著幹活細心,模樣不錯,14歲那年被夫人選去做了大少爺的貼身小丫頭,少爺喜怒無常,貼身丫頭不好做,在她之前已經趕出去了兩個。明面上說是手腳不乾淨,暗地裡就不知是發生什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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