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呸!”盛子瑜十分唾棄,“你說這話臉不紅嗎?”
盛子瑜本來打算好好氣一氣這個老混蛋的,可是說著說著自己倒先是動了氣:“你只把我當親人,那就是說林藝蘭是外人咯?可哪一次我和林藝蘭吵架,你不是向著她這個外人的?連我媽——”
說到這裡她卻是說不下去了,只是猛然收住了聲音。
盛謹常的聲音很無奈:“你自己講講道理,你林阿姨什麼時候和你吵過架了?哪次不是你欺負到她頭上她也一聲不吭的?”
頓了頓,盛謹常又嘆了口氣:“那天爸爸打了你,是爸爸不對……可你自己想想,你當著那麼多人的面打你林阿姨,看在別人眼裡,會怎麼想你,又會怎麼想我們家?”
盛子瑜氣得冷笑:“是啊,你果然還是最愛你的面子!你不是說蟲蟲是你的親人嗎?三年了!你到現在都不敢讓他見人!你不就是怕他丟你的面子嗎?你把他當過親人嗎?還是打算找個機會把他送人呀?”
盛謹常自覺對寶貝外孫的一番心跡可表日月,當下也氣得夠嗆:“我對他難道還不夠好?我——”
電話那頭的話音戛然而止,盛子瑜抬頭,是霍錚將手機從她手中拿走了。
霍錚將手機放到耳邊,沉聲道:“盛叔叔,下車吧,我有話想和您聊一聊。”
說完他便掛了電話,將手機重新塞進盛子瑜手中,然後又摸了摸她的側頰,輕聲道:“乖,在車上等我。”
盛謹常的確就在先前霍錚注意到的一輛車裡,霍錚見到他的時候,看見他的臉上有淡淡疲憊,似乎在這裡等了很久。
霍錚的語氣依舊是客氣的:“盛叔叔。”
這些天來,盛謹常算是打聽清楚了霍錚的底細,因此對他的態度並不像前兩次那樣惡劣,只是道:“這段時間麻煩你照顧她和蟲蟲了。”
霍錚看見盛謹常此行還多隨了一輛車,他猜到對方的意圖,於是沒有彎彎繞繞,只是開門見山道:“盛叔叔,我想給您看一樣東西。”
盛母那封信的影印件他是隨身帶著的,話畢他便從口袋裡掏出那封信,遞給了盛謹常。
先前他也曾懷疑過,正如信上所說,盛謹常從未愛過盛母,結婚是為了盛家的財產,待到髮妻死後便迫不及待與舊愛鴛夢重溫,直至時機成熟,終於名正言順地將初戀娶進門來。
直到那天從葉阿姨那裡回來的路上,李姨還和他說了一些事情——
“我覺得盛先生心裡還是有大小姐的……每年臨近大小姐的生日和祭日,他都會一個人在地下室裡待很久,有時一待就待到天亮。而且,還有一件事情,是連子瑜也不曉得的……”
“那個女人剛嫁過來的第二年,懷過一個孩子。那個時候子瑜還在青春期,鬧騰得很,盛先生不准我們把這件事說給她聽,然後……然後還要那個女人去醫院把孩子給流了。”
“那天夜裡我就聽到他們吵架,那個女人說孩子要是流了,就再也不能懷孕了……可後來盛先生還是沒讓這個孩子生下來。”
是以李姨以前一直勸盛子瑜不必對林藝蘭有那麼大的惡感,畢竟盛先生又不可能單身一輩子,身邊總要有個人照顧。
他沒那麼喜歡林藝蘭,林藝蘭也不是什麼壞人。
她的存在,對盛子瑜的地位並沒有什麼妨礙。
霍錚想起盛謹常當初對他所說的,林藝蘭當初被人強.暴他有責任……若盛謹常對林藝蘭這個初戀,並不像表面上那樣情深似海,甚至連當初娶她也只是因為當年的愧疚,那許多事情便有待商榷了。
霍錚現在已有七八分認定盛母信中的“令儀”便是林藝蘭,那麼不管盛謹常對此是否知情,他都要將這件事情說出來。
短短十數秒,盛謹常不過才將那封信粗粗掃了一遍,聲音便忍不住顫抖了起來:“這是景時的信?你在哪裡找到的?”
霍錚觀察著對方的表情,聲音平靜道:“那天子瑜之所以會對林阿姨動手,就是因為看見了這封信。”
盛謹常沒有再說話,只是雙手顫抖著將那封信翻來覆去的看。
霍錚想了想,繼續道:“您見過盛伯母這位叫‘令儀’的朋友嗎?盛伯母自殺前一直在和她保持通訊,盛伯母懷疑林冉冉是您的孩子,還找私家偵探做了親子鑑定……後來的事您都知道了。”
盛謹常合上手中的信紙,默默閉上了眼睛。
當年景時是因為這件事和他鬧過的。
景時的記性很好,當初婚禮前她見過林藝蘭一面,便記住了她的模樣。
所以哪怕隔了三年,在大街上,景時還是一眼便將林藝蘭認了出來,還包括她身邊的那個小小女童。
她聽見那個小小女童喊林藝蘭媽媽,回來後便找人去打聽了這個女孩的身世。
小女孩兩歲多,足月生下來的健健康康的孩子,卻沒有爸爸,只靠媽媽一個人艱辛拉扯著。
時間往前推三年,推到林藝蘭懷孕的日子,景時便犯起了疑心病。
正是他們結婚的那個月,林藝蘭之前已經來找過他很多次,他避而不見,直到她找到了盛家來。
正是那一夜,他同林藝蘭整晚待在一起,徹夜未歸。
他從小是孤兒,在孤兒院長大,吃穿上都有限得很。
林家和孤兒院在同一條街上,林家媽媽是個十分善心的人,又喜歡他的聰明伶俐,不但時常領他回家吃飯,甚至還會在冬天打毛線帽子手套給他。
後來再長大一些,十七八歲的年紀,還在上高中,正是對感情一竅不通的年紀,卻稀裡糊塗地同林家的女兒談起了戀愛。
那時的他還未遇見景時,有一個能夠照顧他生活的女友,雖並不見得有多麼令他愉悅,但歸根結底還是一件舒心的事情。
高考那年,他考入了最高學府,去了北京上大學,林藝蘭則留在小城裡念師範。
後面的故事落入了狗血俗套,他遇見景時,輕易地愛上了她。
連移情別戀也不算,因為在景時之前,他的那一段甚至算不上是戀愛。
他寫信提過很多次分手,對方卻從未同意過。
想起林家對自己的種種好,他便更覺得負疚,到了最後,索性不再回信,只是將自己讀書工作攢下的積蓄全部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