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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我在倫敦的什麼地方。你最好跟我見面——不然的話,我要叫你吃不了兜著走。先生,自從你離開彭傑,什麼值得注意的事也沒發生。板球賽似乎完了。有些大樹開始掉葉子了,掉得非常早。博雷尼烏斯先生跟你講過某些姑娘的事嗎?我忍不住撒過野,這是某些男人的天性,可你不該把我當作一條狗那樣來對待。在你來以前,想要個姑娘是很自然的事,你不能違反人的天性。博雷尼烏斯先生是透過新開的聖餐儀式學習班,才發現姑娘們的事的,他剛剛跟我談過話。我從來也沒像那樣進過紳士的房間。你是不是因為大清早就被吵醒而對我煩透了呢?先生,那是你的過錯,你把腦袋壓在我身上了。我有活兒要幹,我是德拉姆先生的僕人,不是你的。我不是你的僕人,我不願意被當作你的僕人來對待。我不在乎把這個想法公諸於世。我只尊重那些該尊重的人。也就是說,那些地地道道的紳士。西姆科克斯說:“霍爾先生說過,安排他當大約第八名擊球手。”我安排你當了第五名。可我是隊長呀,你沒有權利由於這個緣故就不公正地對待我。又及:我還知道一些事。尊重你的阿·斯卡德

最後的附言引人注目,然而莫瑞斯能夠從整體上來焦急地考慮此信。關於他本人和克萊夫,僕人當中顯然流傳著聲名狼藉的閒話。然而,事至如今又能怎樣呢?就算他們在藍屋或羊齒叢之間的行為被人窺視,引起了誤解,又有什麼關係呢?他擔心的是目前的事。斯卡德為什麼偏偏提及這些流言蜚語?他安的是什麼心?他為什麼洋洋灑灑丟擲這一大篇,有些詞句是令人不快的,很多是傻話,還有幾句比較親切。讀著這封信的時候,莫瑞斯覺得它像是一塊腐肉,他必須把它趕緊交給律師。然而,及至他將信撂下,點燃菸斗,卻認為這像是他本人也會寫的信。昏頭昏腦嗎?昏頭昏腦又怎麼了?倘若是這樣的話,也是符合他自己的行為準則的呀!他不稀罕這樣一封信,他不清楚對方寫此信的意圖——也許有半打意圖——然而他不願意冷淡苛酷地對待它,猶如克萊夫在《會飲篇》原著這件事上對待他那樣。克萊夫振振有詞:“上面是這麼寫的,請你記在心裡。”他寫了回信:“阿·斯。行。星期二下午五點鐘在大英博物館門口跟我會面。博物館是個巨大的建築物,誰都會告訴你是哪一座。莫.C.霍。”他覺得這麼寫最好。他們兩個人都是被排斥在社會之外的人。要是爭吵起來,最好也別惹世人注意。至於選這個地點來會見,因為不大可能在此撞見與他相識的人。可憐的大英博物館,既莊嚴又純潔!年輕人微笑了,臉上浮現出頑皮、幸福的神色。這微笑還有個原因:想到了克萊夫歸根到底並未能完全不受毀謗。儘管這張臉現在繃起來了,露出沒那麼愉快的皺紋,卻足以證明他是個強壯的運動員,絲毫沒有受到損傷,終於擺脫了一年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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