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殺身上試過了。這廝休養至今百日有餘,內傷已無大礙,只是傷筋動骨實難痊癒如初。梅婆婆說,這條胳膊沒殘實屬萬幸,但想不落下病根兒絕不可能,這一兩年需好生養護,日後陰寒時節方能少遭些罪。
當時,她回國心切,急於臨走之前助兄長清除內患,故而一意涉險,使元修有機可乘,方致月殺受此重傷。她心中有愧,本想讓月殺勿理公務專心養傷,又擔心他因賦閒而內疚,故而一踏上南興國土便準他帶傷辦差,只是不准他輕易動武。
但這人著實不聽勸,方才在店裡就與李朝榮一起擊殺了惡吏,現又扯酒旗!
自打登船前那一番交心之談後,月殺似乎回到了當年模樣,當年那個護她從軍的親衛長,不拘尊卑,更像友人。
暮青雖然更喜歡如此相處,也樂見月殺不再彆彆扭扭地稱她為主子,但事情總有兩面性,這種時候著實惱火。
月殺站在窗下,手臂上搭著酒旗,冷淡地道:“回娘娘,筋骨需要活動,方能康建。”
暮青聞言怒火大盛,一把抄起窗棍,那架勢像要抬手砸下去。她卻沒砸下去,只是咣噹一聲關了窗子,拎著棍子出了屋,下了樓。
回到桌前坐下,暮青將棍子往桌上一放,說道:“把酒旗給呂知縣瞧瞧。”
月殺聞令交旗,似乎憂慮呂榮春看不見驗狀上的墨點子,也會看不見酒旗上的血點子,他還特意指了指,“知縣大人看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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