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吧以來就屢試不爽,按照幾個朋友的說法,這個動作讓我整個人變得比較魅惑一點,可用來勾引圈子裡的Top,畢竟這個圈子的狀況一直都是攻不應求,我做累了Top,偶爾想偷懶一下做下Btm,就會用上這個百戰百勝的姿勢。
調酒師似乎是被我盯著不耐煩了,終於停下手中的活,問我,“先生,要點什麼?”
我捏著杯子晃盪了幾下,懶懶地說道,“沒要什麼,看你想要什麼。”
調酒師突然就臉僵住了!難道我的姿勢失靈了?
“先生,我們店裡有男孩的。”最後調酒師這麼說道。
“你是Top嗎?”我開門見山了。
調酒師也不慌,穩穩地繼續擺弄著瓶瓶罐罐,也不看我,“我不是同性戀,先生想找Top我們店裡也有。”
行了,我還是沒有沒節操到掰彎直男。突然就覺得真沒意思,倒黴,怎麼碰上直男了。人都沒意思了,酒喝著還能有什麼意思,我一飲而盡,離開吧檯在店內晃盪,繼續下一個獵豔。
酒吧的燈光挺暗的,也挺吵鬧的,蹦迪蹦上腦了,我隨著音樂和陌生的人扭動了幾下便失去了興趣。自從譚恩悅之後,我好像,對獵豔之類的活動都失去了興趣,也不想和之前的朋友湊著一起出去找人,大概是和譚恩悅的那段時間根本就沒有出來過,導致現在怎麼獵豔的都不會了,也失去了興趣和感覺了。說真的,這種事情都是看一個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罷了。分手的時候我沒覺得我怎麼離不開譚恩悅的,分手之後的幾個月出去溜一圈才有那種感觸——大概是他們說的“愛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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