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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彬跟物業公司要了一份六號樓的業主名單和聯絡方式,等排查監控的時候用得著。
至於六號樓的快遞櫃,每個櫃的上方有一個縫隙,專門用來投遞信件,留下DNA和指紋的可能性很小,而且即便有,也未必就是兇手的。
李琴和包星複製完監控,現場基本上算是勘察完畢,韓彬帶人返回了玉華分局。
韓彬返回辦公室後,發現李輝已經從華光派出所回來了,“你小子倒是快。”
李輝道,“跟派出所的同志交接完,我就回來了。”
韓彬打了個哈欠,坐在椅子上,“他們那邊有什麼線索?”
“接到了宋景山的報警後,他們專程去了一趟宋景山居住的小區,還複製了小區的監控影片。”李輝將一份資料放到韓彬面前,“這是當時的卷宗,有宋景山的筆錄,有他們調查的經過。”
韓彬翻看了卷宗,宋景山的筆錄跟今天的筆錄大致相同。
不過有一條筆錄引起了韓彬的注意,根據宋景山交代,他是六月十號早上發現快遞櫃裡多了信件,而他上一次檢視快遞櫃是六月八號早上,也就是說上一次的作案時間是六月八號到六月十號之間。
之前做筆錄,韓彬也詢問過第一封恐嚇信的情況,也問過他精確的時間,但是宋景山只記得是六月10號報的警,發現的恐嚇信,上一次檢視快遞櫃的時間卻記不住了。
除了這一點外,卷宗上沒有其他有價值的線索,調查的過程也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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