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病的日子其實過得很慢,在床上糾結了三個多月,我終於走出家門了,頓時有一種“翻身農奴把歌唱”的衝動。這段時間凌楚自然不會放過電話攻勢,剛開始他一打來電話就老是被我掐斷,後來他學乖了,就打家裡的電話問我的情況。詩瑛奇怪地問我怎麼沒接凌楚電話時,我老是胡謅手機沒電啊,碰巧沒訊號之類的。一來二去,我也不好再找這種藉口了,一次兩次還說得過去,每一次都這麼巧就太奇怪了。我只能默默地忍受凌楚的電話騷擾,有一次我忍不住大罵:“凌楚,你到底有完沒完?”
凌楚很欠扁地回了一句:“反正我只是想聽聽你的聲音,你沒在我身邊,我沒幹勁。你快點痊癒來上班吧,再遲我就扣薪水了。”
是,是,是,公司裡除了產假什麼的特殊情況外,還真沒有帶薪休假這回事。什麼意思啊,說得我很想佔公司便宜一樣。說要辭職吧,凌楚又拿他手裡的把柄威脅我。
我是看開了,我發現自己每一次到鬼門關上一轉悠就總能明白一些事情,十年前我明白了應該給自己一個新的開始,而十年後我也想清楚了,我和凌楚之間根本不可能,不過我也不該避凌楚如毒蛇猛獸,想必只要我一直堅守陣地,久而久之凌楚就會不攻自破的,他那種人我再清楚不過了,我這種無趣的人他最是沒有耐心。生活就是那檔子破事,每天躺在床上無所事事,總算讓我悟出了那麼一點哲學意味,十年的時間都能那麼嘩啦啦地就過去了,我只要過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至於工作,反正凌楚還算是個不錯的老闆,最關鍵的是公司的待遇不錯,什麼事情都好,就是不要和錢過不去。
我再次去上班的時候,就有了那麼一點恍如隔世的感覺。麗麗他們給了我一個大大的驚喜,我剛踏進原來那層樓時,就被撒了一頭的禮炮。我嘴角抽搐地看著這麼一大班人嘰嘰喳喳地說要開一個歡迎我回來,慶祝我康復的party,我很想弱弱地問一句,我能說不嗎?
繼續到了總裁辦公室,感覺又多了那麼一點不自在,本來就不喜歡隔間,我現在甚至有點牴觸的心理了,每個人只要見到那種事情都會留下陰影吧。凌楚看到我厭惡的樣子,就走過去將隔間鎖了起來,我心裡才稍稍地舒服了些。
凌楚一點都沒有客氣,一點都沒有體諒我這個大病初癒的人,走路還有點不那麼自然的人,哎,我還真擔心自己以後會變瘸,凌楚在我的桌子上丟下了一大堆的材料,就又面無表情地自個忙自個去了。
我深深嘆了一口氣,認命地埋下了頭,像老牛拖破車一般慢吞吞地處理起山一般的檔案,也因此錯過了身旁凌楚深深看了我一眼,近乎貪婪的樣子。
當天晚上我打電話給詩瑛說要去參加同事聚會時,詩瑛千叮嚀萬囑咐要我不大病初癒不要喝太多酒,我答應是答應了,心裡卻直呻吟著,關鍵的問題不在我吧。看著那一群摩拳擦掌的野獸,我的心裡早就直發毛了。
凌楚真是訊息靈通啊,也不知道他是從哪裡聽說的,堅持要和我們一起去,我死命地阻止他,開玩笑,要是老闆在場,大家high得起來才怪,我可不想好好的一個聚會弄得像是在開公司的部員大會。
我的態度很是堅決,凌楚最後只能作罷。下班的時間一到,我的手機就準時響起,然後麗麗那個大嗓門就傳了過來:“遠之大哥,快下來啊,大家都在等你了。”
好吧,我無語了,他們是不是一直都在盯著表掐時間啊。
我們一大幫人浩浩蕩蕩地進了本市最大的酒吧,這麼一群穿著端莊正經的西服的人一起走進門,我就感受到了旁人看大猩猩一樣異樣的目光。叫來服務生的時候,我明顯看到他的嘴角抽了抽。沒辦法,我本來和大家說要回去換衣服的,但是不少人都說是浪費時間,幾個“妻管嚴”還說回到家老婆一定不會再同意自己跑出來喝酒的。公司裡的有車一族還真是不算少,我們這麼一大班人擠了擠還是一起到達,一起吵吵鬧鬧地進了酒吧的大門。要我說,白領的臉都被我們丟光了。麗麗和幾個女孩子情緒很高漲,還敲著桌子上的杯子瞎嚷嚷著怎麼酒還不上來,我說人家服務生不是剛下去麼,現在就端上那麼多酒,那這家酒吧的工作效率是要有多高啊。不過,這家酒吧被封為全市最大的酒吧,還真不是蓋的,且不說整個酒吧喧鬧得烏煙瘴氣……呃,對我來說就是這個感覺……人山人海的,壯觀得很,舞臺上駐唱樂隊的搖滾high到爆,迷離虛幻的彩燈下男男女女盡情地扭動搖擺著,瘋狂而恣肆……就是上酒的速度就讓我很滿意了,服務生的態度也不錯,估計剛開始的嘴角抽搐實在是因為我們詭異行為超過了他的職業經驗。總之,今晚的聚會我還是很滿意的,有個不錯的開頭。我們坐的地方其實還算安靜,在角落裡拼了整整兩大桌。雖然叫了不少點心,但是酒果然是主菜啊,一來二去已經有不少人喝得東倒西歪。年輕人就是有活力啊,那一群青年男女拼酒拼得那麼厲害,進了舞池左擺右擺的,居然還不會一頭栽倒在地,讓我不禁聯想起不倒翁,這個當然不能讓他們知道,我默默地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哀悼了一下我不算青春的青春。由於家教的緣故,我一直就是乖小孩。和凌楚交往恐怕是我做過的最驚世駭俗的事情了,那時候凌楚喜歡泡吧,喜歡飆車賽車,還喜歡打群架,更喜歡帶著我去他的那群紈絝子弟面前顯擺,反正他男女通玩在圈子裡早就不是什麼秘密了,相反的,我成績不錯,長相乖巧,性格溫順,一看就不是和他一國的,他認為,能夠讓我對他惟命是從是自己好本事的證明,所以每一次都喜歡把我帶過場。我當然不喜歡那麼嘈雜的環境,事實上現在我還是這樣。好幾次被他載在跑車上,一下車我都吐得七葷八素,恨不得把膽汁都吐出來。我的反應太過激烈,凌楚嫌丟臉,這是其一。其二是那時候我長得就一副乖乖寶寶的樣子,他那群狐朋狗友沒一個是正經的,都喜歡對我動手動腳的,凌楚獨佔欲這麼強的人怎麼可能高興,一回二回還好,有一次有一個人趁凌楚不注意的時候,很□地摸了我的臀部。凌楚當然就怒了,一拳就招呼過去了,兩個人當場就火拼起來了。事情最初在眾人的勸架下倒是沒有鬧大,不過聽說後來凌楚帶了一班打手,直接就卸掉了他一隻手,還剁了他一根手指作為教訓。這麼血腥的事情當我聽到時,臉都被嚇綠了,可是凌楚在我問起時卻無所無謂地說:“誰叫他碰我的東西,他那是找死,我都饒他一命了還能怎樣?”我那個時候還和他鬧了兩天的彆扭,雖然我很開心他對我的在乎,但是這麼漠視法律和漠視生命就是不對。只是那個時候的我,絲毫沒有發現這只是凌楚的性格使然,他把我當成他的所有物,而霸道自私的個性也讓他有著超過常人很多的獨佔欲。總之,慢慢地,凌楚就不怎麼帶我出去玩了,也許正是因為這樣,也才會讓凌楚漸漸覺得我很無趣,跟我在一起不好玩。而和他分手之後,我更不可能主動來這種和我八字不合的地方。總之,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我來這種娛樂場所玩的次數兩隻手都數得過來。也難怪詩瑛的朋友會說我是新世紀絕種了的稀罕好丈夫,我不怎麼抽菸,不怎麼喝酒,一年到頭沒多少應酬,更不會和朋友同事出來喝酒,下班休假就只顧著陪老婆孩子,我自己想想也覺得挺稀少的,也許是我這個人比較奇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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