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生命。真的,如果有一天需要用我的生命去捍衛你們的幸福,我會毫不猶豫的獻出它,帶著滿心的虔誠。
你又要說我虛偽了,嘴上說的這麼好聽,卻不肯讓女兒繼承鑄金,甚至讓她打理的公司也不過只是集團的“邊角料”。親愛的文,我愛你愛的可以奉獻生命,但卻不能奉獻鑄金。你會覺得我把門楣家族看的比妻女幸福還重要,對嗎?
不,不對。對我個人而來,你們才是我最珍貴的財富。至於我不能將鑄金交給丁鐺的原因,你聽我慢慢講來。
第一,鑄金不是我的。
我知道你看到這幾個字一定嚇一跳。對,你沒看錯。無論你看幾遍都是這幾個字,鑄金不是我的。他是沈家的產業,而我並不是沈家的兒子。我原名叫陳生金,現在提起這個名字似乎是另一個人。我只是原鑄金集團董事長和夫人收養的一個孤兒。我的父母在我十三歲那年,在鑄金基建的一次施工意外中喪生。
我沒有其他的親人。養父養母看我一個可憐小孩兒,就決定收養我,並將撫卹金存在我的賬戶上,替我保管。那個時候,炳和只有五歲。我突然失去雙親,寄人籬下,無依無靠,我活的很驚恐,每天過的小心翼翼。
養母對我很好,非常的好。她把我所有的東西置辦一新,而且堅決不允許炳和碰我的東西。她對我保護的姿態,有時讓炳和嫉妒的“哇哇”大哭。真的,直到今天,我還能清晰的記得,炳和抱著養母大腿,號啕大哭的樣子。這一點,我虧欠他,一直都虧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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