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都不說結束,是不是故事就能繼續下去?
腳步停在這裡,結局握在手中,任著淚水肆虐……
軒想要的並不多,只是有個人能牽著他的手,一起陪著他走過風雨。
可是不能夠。
因為我不樂意。
迷霧,迷霧,只能在心靈的迷霧裡迷了路……
突然驚覺自己在原地踏步,找不到想要的方向。
“界……你在哪裡?”
伸出無力的雙手,卻抓不住可憐的人。
軒哭著,哭著哭著又突然又笑了起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得淒涼,固執地張揚著自己的痛苦。
那是軒,不是麼?
這才是他啊!
這才是我希望存在的,我所喜歡的……軒啊!
起初,是誰給感覺起了名字呢?
會嫉妒,嫉妒的名字來自於不知名的前輩,可卻不是自那個人而產生的。
嫉妒的母親——是我們,是我們本身。
愛戀著某一個人,自以為能夠永久地擁有他,以為能夠再不讓別人觸碰他的美好。
這樣的奢望被打破,就成了嫉妒麼?
那麼現在,如果界看見的話,一定會嫉妒的。
因為,軒正在向一個男人求歡。
或許這種事並不那麼輕易說出口,但並非不能。
人,是一種欲獸。
一年四季,或許野獸會有休息的時候,人卻不會厭倦。
只為追求那一份快感。
身體再也支撐不住,也還在放縱著自己。
這樣的人,不在少數。
玩壞了身體,也把美好感覺庸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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