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樂樂是白羊,鬱玲是天秤。他也三十歲了,難道我還希望他永遠保持孩子般的天真和魯莽?他應該也吃過不少苦頭了。他也許早已有了女朋友、或許結婚了,更或許有孩子了。
鬱玲去上洗手間,迎面撞到了這一層辦公區的前臺。“玲姐,正找你。剛才上來一男的,遞給我這個,非要我幫忙,他說他在培訓,沒功夫進來找人,讓我帶個紙條給你。”
前臺遞過一張摺疊的紙條,口子拿透明膠黏了起來,上面書寫著大大的“鬱玲”兩字。看這龍飛鳳舞的字,鬱玲就知道是誰。她的名字,除了她自個寫得最好看之外,第二好看的就是這個人的了。
這種看紙條的感覺奇異又熟悉。印象中的那個人確實是遞條子狂魔。寫字本經常被他當做了稿紙,從最後一頁開始寫,寫得太多,這本子就廢了,只能當聊天紙了,然後在三五個隔著的同學間飛來傳去。他似乎很容易無聊,無聊起來,聊什麼都可以:
“今天下午我們要和三班打籃球賽,去看不?”“不去。”
“借我棒球英豪看。”“已經借出去了。”
“你知道寧少和倩交往嗎?”“不清楚。”
“你等會上不上晚自習?”“不上。”
“你對秦始皇“焚書坑儒”和董仲舒“罷黜百家”有什麼看法?”“沒有看法,你已經分到理科班了。現在是物理課,小心班主任削你。”
字本就這樣的傳著,一頁一頁的累加。中間傳遞的同學對這日復一日的重複舉動,也沒了什麼好奇心,偶有瞄一眼,三個字的感嘆,真無聊,就這樣遞給了下一個,給鬱玲,給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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