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這麼有原則?這世上並沒有絕對的光明,妖怪也有活下來的權利啊!
還有,她為什麼要心虛?她明明就是好人那一掛的!
“你不信我?”
男人眼眸冰冷,“看來,是要我動手?”
林果咬著嘴唇,垂下眼眸,“……不用勞煩你了。”
伸手,右手匯聚成爪,狠狠地朝著自己的心臟刺下去。
血淋淋的,將自己的整個身體貫穿。
林果把手拔出來。幼小的手,指甲修剪得整整齊齊,沒有沾血的時候看上去很乾淨。
可眼下,那隻沾滿了淋漓血跡的手,就這麼舉到沈寄面前。
“這樣可以了麼?”她問,眼睛烏沉沉地盯著他。
“我殺了他們兩人,每次都是像這樣,一把穿胸而過,很快,就算有痛,大概也是一瞬的。”
“你之前用劍刺穿我的心臟,足夠我死一次了。現在我親自動手,又刺穿一次,也足夠死一次了。”
“雖然我不會死,但這些痛也是我必須得承受的。這樣足夠了麼?”她說。
見沈寄沒說話,她嘆了口氣,咔嚓一聲,乾脆利落的掰斷了自己的右手手腕。
舉著骨折的手送到他面前,“這樣呢?”
可憐了,還沒長好又斷了,早知道應該掰左手。
沈寄:“……”
“你這麼看著我做什麼?我也會覺得痛,只是我已經沒辦法像個普通的小女孩那樣大哭大喊了。”
她說著,身體微微戰慄著,那張慘白的臉越發沒有血色。
沈寄目光在她胸口的血洞和骨折的右手上轉了一圈,冷冷問她:“為什麼一定要活著?你剛才也說了,死了,才是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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