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前日隆重的婚禮,還有昨日那張避子藥方,便道:“你去與娘講,水田賣了實在不合算,不如我先替她把債還了。”
流霞驚詫於她的大方,頂著滿臉不相信的神色,回去與張梁楊氏稟報。
張仲微也是驚訝,向林依道:“兩、三百貫可不是小數目,娘子是真孝順。”
林依笑道:“錢財乃是身外物,咱們既是一家人,還分甚麼彼此,爹孃欠的債,兒女來還是該的。”
二人正說著,楊氏親自登門道謝,稱一旦寬裕,立即將錢還上。林依連稱不必,又問她道:“看守田地的人選,娘可尋到了?”
楊氏道:“我與你爹已商定,就將三郎媳婦留下,由伯臨媳婦的一房下人相陪。”
別人家的下人,能聽使喚?林依道:“還是與弟妹另買個丫頭的好。”
楊氏笑道:“我正有此意。”
林依想到他們連債都還不起,想必也拿不出錢來買丫頭,於是命青苗帶錢去城裡,叫牙儈帶了幾個老實本分的丫頭到家裡來,請田氏自己挑了一個。
所謂有錢大方好做人,林依替公婆還債,替弟媳買丫頭,引得全家上下都喜愛她,名聲傳出去,也是人人誇。
只有方氏聽後嫉妒,上門討錢,叫林依也替她還還債。二房哪來甚麼債務,全然是無理取鬧,林依先看在張仲微面兒上,還禮敬她三分,後見她越來越蠻橫,只得與青苗使眼色,叫她出馬。
青苗乃是對付方氏的一劑靈藥,三言兩句就將她擊退。方氏落敗,忿然歸家,恰逢李舒來尋她問事兒,便將一腔火氣全撒到了她身上,把她罵了個狗血淋頭。李舒被罵慣了,先前還時常生生悶氣,如今只當耳旁風,安安靜靜聽她罵完,才問:“二夫人,如玉生的那個兒子,還在我莊上養著呢,我欲擇日將他接回,二夫人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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