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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正式開始拍攝是在三天之後。萊拉將羅伯帶在身邊,給予了他很大的權利。前世的原版他做的就很不錯,雖然因為經驗少有不少穿幫的地方,宏觀掌握上還是可以的。
這次萊拉把一大部分權利都分到他手上,基本上歌舞的部分她不管,只負責拍攝上的掌控。簡單的說,就是羅伯把絲線收集起來,再由她織成布。
她自己知道自己的事,她本人對歌舞劇的瞭解並不多,也就是前世研究電影時做了一些深度分析。要讓她組織排練,那才是個笑話。所以她把羅伯找回來,由他處理歌舞的部分,而她只需要把用鏡頭把故事講出來就好。
這個時候就顯示出了羅伯·馬歇爾的厲害之處。常年的百老匯生涯沒有讓他的靈感枯竭,在排練歌舞的部分時,迸發出來的光芒透過鏡頭就可以清晰地感受到。
但同樣的,他也有他的短處。就是他的眼裡看到的是舞臺,而不是電影會出現的大螢幕。也就是說,按照他的方法,他只是把一場歌舞錄製下來放給觀眾看,而不是把故事用影片的方式講給大家聽。
不能否認他那樣拍確實很有趣,但他只拿到一個最佳導演的提名卻沒有拿到小金人的原因,不正也是這裡的原因嗎?至少萊拉在後世的研究中,就認為問題出在這裡。
“羅伯,這樣不行。”萊拉把他叫到身邊,讓他看剛才拍攝的那組鏡頭:“你看看焦點在什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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