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聲音一低,像是在我耳邊說一樣來了一句:“是我暗戀你行了吧?”
我……媽的我第一次發現自己臉皮這麼薄!
“你到底有沒有事啊?”我都快拿出哄孩子的調調跟他說話了。
“好吧……”他輕笑著嘆了口氣,“我馬上要出國一趟,所以想跟你接著談上次沒談完的事。”
上次沒談完的?是那幢舊樓的事吧?總不至於是插屁股的事……不過……
“你家裡最近那麼亂你還天天往國外跑?”
“嗯?”他語氣一變,“這麼關心我啊?”
我撇嘴,“我就隨便那麼一問,說樓的事吧。”
對我來說,那幢樓賣給誰都是賣,可賣給沈遼是最划算的,因為他需要,所以我有坐地起價的本錢,而沈遼也有錢,所以這樁買賣誰都虧不了。
“好,重哥是爽快人,那我也爽快一點,那幢樓我給你按附近最高檔小區的價格算。”然後他報了個價,比我預期中高出太多。
“可以。”他這麼痛快,我也是識趣的,這筆買賣我穩賺不賠,已經超出期望太多,再貪心就不對了,說句實在的,沈遼真想要除了買有的是其他方法。
這麼一想他對我倒真是客氣又有耐心……
“那接下來的事我讓公司的人跟你聯絡。”沈遼說。
“好,”我點點頭,“我等著。”
這正經的事在電話裡就敲定了,上次見面反而只搞了些不正經的事,真是本末倒置。
接下來接理說要說的已經說完了,電話就應該掛了。可沈遼好像沒這個意思,我又不能先掛,剛賺了人家一大筆馬上就掛電話感覺特別薄情……
“那,沈少爺還有別的事麼?”
“有……”沈遼突然沉默了幾秒,我突然有點緊張。
“我想聽你的聲音……”
我沒明白,“我們這不是說話呢麼……”
“我想聽你早上自己滿足自己的聲音。”
我愣了幾秒之後才明白他什麼意思,操沈遼你個變態!不帶這麼調戲人的啊!
“要聽你自己擼!”當老子語音陪聊啊!
“那我們一起……”
“我操你變態啊!大庭廣眾的要……”
“我在酒店房間裡,還沒去機場。”他打斷我,聲音裡帶著笑意地說:“再說,我可不想讓別人聽到你的聲音。”
這他媽算是情話了吧?啊?我這輩子第一次聽這種話,竟然覺得比女人在床上說我厲害還得意……可能因為對方是沈遼。
說實在的,這要是換個猥瑣的小流氓跟我這麼說我他媽直接削他,根本就是噁心人。
可沈遼不一樣,這男人脫褲子溜鳥了都讓人覺得特別有氣質,我也想象不出他要怎麼樣才能噁心人了。
沒辦法,有些事就是這麼不公平。
不過他這些話聽聽是可以,我權當他恭維我了,當真可不行。上次在賓館裡我調戲沈遼差點兒連屁股貞操都沒保住,可不敢再造次了。
“沈少爺,你要沒別的事就掛了吧,我祝您一路順風,早日凱旋歸來。”
他倒也沒再糾纏,“那好,我幾天就回來,到時候,我們再一起喝一杯。”
我客套地應了一聲,就掛了。
這電話一接,我是再也睡不著了,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才八點半。
一大早的擾人清夢,也就是沈遼……
我倒回床上想著沈遼的事,怎麼琢磨都覺得不對勁兒……突然就對我這麼熱情,不會真的是他暗戀我吧?
我自戀地想,好歹重哥也長得也算端正……又撩起T恤低頭看了看腹肌,整整兩排總共六塊,好看……再往下,拉開短褲看了看裡面的玩意,精神著呢……
媽的都是沈遼個浪蕩貨,一大早的來撩騷人!
不過男人早上本來就會有這種正常反應,沒什麼好丟人的,說不定沈遼現在也在擼呢……
我舔了舔嘴角,乾脆脫了褲子趴在床上自己擼了一發,喘了好一會兒,射出來的時候我腦子裡空白了幾秒,回過神之後就有點兒後怕了。
以前幹這事的時候想的大多是以前睡過的女人或者哪個性感女明星什麼的,這回摸著摸著摸著我竟然想到了沈遼,想到他那天摸我腳底心……用手幫我擼,那手是真好看……還有把那根玩意插我大腿根裡……你還別說他那根玩意顏色還挺好看,不像是經常用……操!我他媽想什麼呢!
不過,沈遼的屁股長什麼樣呢……嘖嘖……
第15章
我很小的時候我媽就死了,我爸獨自一人把我養到記事,至於之後的發展就是他控制不了的了。
那些年他在街口擺了個小攤子,賣些包子、麵條、春捲之類的點心,喝的除了啤酒之外還有他自己煮的奶茶什麼,他說那是我媽活著的時候常弄的,他弄的沒她弄的好喝。
生意還可以,但也就夠我們父子倆生活,他常說以後我長大了,上學要錢、娶老婆要錢,到處都要花錢……
也不知道是不是位置問題,白天還好,攤子上到了晚上那是一水兒的流氓小混混,也不知道哪天開始的,當我爸的攤子當成了一個據點,有事沒事就過來吃東西喝酒,一個個滿嘴髒話動不動就喝的爛醉如泥,你說我天天跟這幫人接觸那能學好麼?
我爸一個人忙都忙不過來根本沒空管我,況且那些人也就是無聊逗著我玩兒,又沒把我怎麼著。
時間一久我就有點耳濡目染的意思了,平時跟其他小孩子在一起玩兒都有股“老大”的感覺。
除了喝酒聊天之外,我爸的攤子還成了流氓們談判的地點,十歲多的時候我親眼看見過談判失敗兩夥子開始互砍,那叫一個狠,又血腥又暴力,跟他媽演電影似的,只不過全是真傢伙。
那個年代手槍是個稀罕玩意兒,能人手一把西瓜刀就算大手筆了,就是準備拼個你死我活的架式。
那天之後,兩幫人裡的其中一幫就再不見蹤影了,打贏的那一幫開始橫行霸道,從那時候我就明白一個道理:勝者為王。
到今天我也沒混到“勝者”那個位置,但我也就這點水平了,再往上爬是爬不上去了,而且代價也大,說句老實話,我還想活著給我爸送終。
我這輩子最對不起的就是我爸了,當年他為了不讓我出去混差點兒打斷我的腿,可那時我年輕氣盛,就算斷了一條腿也照樣跑出去,氣得他恨不得給自己腿上來一棍。
可沒用,叛逆期的孩子鐵了心的要“混出點人樣來”,別說自己親爹,我親孃從地底下出來也拉不回來。
我不聽話、不懂事、不學好,但至少我出來混了之後,再沒有人敢敲詐我爸的攤子、欠飯錢不給了,人就是這樣,你總得比他們強才能讓他們怕你。
這個道理我爸也懂,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