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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路克的待遇要特殊一點,是因為他擊斃了一名空布份子。
被他用餐刀扔中眼窩的那人,當時就一刀斃命,死的涼涼的。
路克卻也不怕。
這個傢伙就是兩個身上有炸彈的人之一,他殺了這人,也不會有任何責任。
另一個有炸彈的人,則是被達蒙撞得面部凹陷下去的那個。
商務艙裡那個混血中年達蒙打暈後,父女倆立刻行動。
在路克飛刀射死一名炸彈攜帶者,老爹撞暈一名炸彈攜帶者時,這個小蘿莉在門簾後,把混血中年人掉落的板磚級手機諾基亞扔了出去。
重量超過半斤的板磚級手機,成功地砸暈了最後一名空布份子。
事後,路克和達蒙都出了一身冷汗。
因為那個手機居然是第二個引爆裝置,第一個引爆裝置則是在被諾基亞手機砸暈的那人身上。
可以說,明蒂小蘿莉一舉定乾坤,搞定了唯二的引爆者。
當然,也可以說,天命在她,才沒因為那一扔引爆炸彈。
FBI過來調查的人員主要是關心,路克為什麼能察覺到對方身上有炸彈。
路克用了個很玄學的理由:直覺。
為什麼他能察覺到對方五人的存在,連商務艙裡的那個總指揮都能發現。
路克同樣是說直覺。
FBI信不信無所謂,路克又沒幹壞事。
被他一餐刀插死的那人身上有炸彈,路克無論採取什麼手段,都不違法。
明蒂小蘿莉沒直接用飛刀殺人,很可能也是出於這種考慮,板磚手機出手後,她另一手的餐刀已經處於隨時等待補中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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