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頁,她這才發覺他的筆跡幾乎佔去半本日記的位置。她怎能在這本子上寫了那麼多天的東西,卻沒發現本子另一端的字跡呢?
她感到噁心。她永沒法向華高解釋清楚,他再也不會相信她了。他害怕的事情是真的──她拿走了他的日記。他不會相信她沒看過它的。低頭看向他用黑色墨水寫下的狂亂筆跡。
也許她該讀它。
但那是噁心的侵犯。那麼他對她的指控與憎恨就全是正確的。她很清楚隱私被侵犯的感覺,這也是她憎厭康奈德的原因。
但華高的日記會告訴她──她希望──他是因做了明星,壓力失衡而致暴戾異常,還是因為某種可怕的經歷讓他一次次以為她是為傷害他而來的。回想起他剛才對她所做的一切──就在這張床上,餘悸猶在。那記憶把猶疑掃走,她想知道答案。
翻開日記背面的第一頁,她讀了起來。
第四章 華高日記之第一次.11月14日。
發生了一件怪異的、變態的事。我想,現在的我,也成了一個怪異的、變態的人。我也不知道,不知道自己會在這裡寫下什麼。
只知道他媽的要把它寫下來。
想起福克納作品裡的一句:
“在你記起以前,回憶早已存在。”
這很貼切,怎麼個貼切法我也說不清。
艾迪走了,我得告訴她,或許她會回來──如果她知道真相。如果我可以對所發生的一切理出個頭緒來──不,不是發生了什麼,發生了什麼我很清楚。我要理清的……是怎樣變回自己──做回太太的愛人,做回死黨的好友,繼續樂隊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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