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以來最多的快感,快樂。直到目前為止,我殺了二十二個人了。
我發覺殺人真的會上癮,只要一段時間沒殺人,我就會坐立不安,什麼也做不了。
為什麼我會喜歡殺人?因為我最喜歡看到那些女人以為得到希望後,再次將她打入地獄,我曾告訴某女人,只要她能夠狠心將自己的手斬下來,自己就會放過她。
當然這只是騙她,無論她做不做到,我也不會放過她。在她們死前,折磨她們,就像調味料一樣,添加了自己殺人的樂趣。
【1樓:金子】殺人真的很有趣,就像自己是上帝一樣,主宰著一切【2樓:CK】就像人類可以狩獵動物,我狩獵人類有什麼不妥?
……
另一個帖子:
【樓主:PROFESSOR LEE ——發帖時間:20XX年6月6日上午01:00:00】我至今殺了33個人。這全都是我精心傑作。
附件:影片
【1樓:迷路了】這太沒趣了,用針筒殺人,用刀才爽【2樓:救世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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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ESOR LEE ?這個名真的是簡單粗暴,是指向李教授?影片是真的?還有影片裡的受害者都顧笙的樣子多多少少也有相似之處。這是想說他用針筒殺過無數的人麼?而且專向跟愛人相似的人下手。不管怎樣答案是什麼,李曜這個角色的人設一定是變態,這樣一來,他也有殺人動機。
好不容易解開一條又一條難題,得到了線索。隨著他找的線索愈多,就愈弄不清誰是兇手,這遊戲他媽的逗我?怎樣憑線索找到兇手?這遊戲還算容易?那麼HARD MODE的話,玩家就別玩了,這是人玩?他的心情很鬱悶,現在完全失去方向推理的方向。
而且這劇情的設定真的很三觀不正﹐難道設定正常一些的劇情,就不行?一開始他以為只是單純的殺人事件,比如:情殺﹑誤殺等,現在連環殺人犯也有,案情真的他媽的複雜,再次回到原點,每個人都有可能是兇手。
20. 最後討論
20.
陳助理驟然出現在易軒面前,說:「易偵探,現在是時候要進行最後討論環節,我已經通知了其他人去五樓的活動室,請你也儘快移動到那裡。」
22/6/ 2016 1:30 P.M 五樓活動室當易軒到達活動的時候,其他人全部到齊,他也趕緊坐下來,開始討論:「好吧。相信大家在剛才的那段時間從其他的房間找到新證據,你們先說一說自己的新發現。」
「我先吧。」唐優生從口袋裡掏出一粒精美的紐扣,「我從案發現場,即是小笙的床底下找到,我相信要不是經過激烈的打鬥,這紐扣根本很難掉下來,所以我有理由相信高富帥跟受害人昨天曾見過面,甚至有過爭執。」
「可是這並不代表昨晚才發生。」易軒反駁。
「不。前天我打翻了一碗糖水,並濺到四周圍。因為不知道哪裡有沾到糖水,所以我索性將我們的房間,幾乎每一個角落也打掃一遍,前天我打掃床底的時候,肯定沒有見過這紐扣,那麼就證明高富帥昨天有去過案發現場。」
「高富帥你究竟有沒有到過受害人房間?」易軒冷聲質問高富帥。
「有。」高富帥爽快承認了。
「你去到受害人的房間幹什麼?」易軒不太滿意高富帥簡短的回答。
「我找他能有什麼理由?當然是跟他上床。」高富帥不屑道。
「我從受害人的房間,找到高富帥用過的針筒。」陸老闆插話,「因為高富帥用的針筒跟受害人用的針筒款式略有不同,既然唐優生前天才打掃過房間,應該有順道倒垃圾吧?」陸老闆看見唐優生點了頭,「那麼高富帥不但到過受害人的房間,而且在那裡吸過毒。」
「這樣說,高富帥很可能就是兇手,他可能因為吸毒而神志不清,而錯手殺了受害人。」易軒望向高富帥,「你有什麼解釋?案發當日,你什麼時間去到受害人的房間?」
「不是我殺了他。」高富帥被眾人懷疑著,有些急起來,「我是說真的,我昨天大約四點左右去到受害人的房間,就是想跟他上床。他竟然一口拒絕我,我當然怒不可遏,就隨手拿了樣東西打暈了他。雖然那時我有吸毒,因為對方的不願意,刺激了我,我就強上了受害者,而受害人中途有醒過一次,並掙扎起來,我們就打起來,最後不分勝負,我們就不歡而散,可是我肯定自己離開前受害人還未死。」
「原來受害人下體的白色液體就是你的。」易軒說,「兇手是有可能說謊,高富帥未必完全告訴所有真相給我們聽,他也有可能以為說了部分真相,大家就不會懷疑他,所以高富帥仍是非常有嫌疑。」
「易偵探,你說得不錯,我的看法跟你一樣。」陸老闆還有一點要問高富帥,「你什麼時候離開房間?」
「四點九左右離開。」高富帥拿出他的手機,指著某條通話記錄,「因為當時我心情很差,就直接打電話給兄弟,今晚去狂歡一下。」
「那麼我們便可以排除唐優生。」易軒看著自己的筆記,「他三點後,就有不在場證據。」
「沒錯,以他們的角色關係,高富帥不會為了唐優生而隱瞞真相和幫助他製造不在場證據。」陸老闆贊同易軒的觀點,「不過我們暫時只能說他是兇手的可能性在眾人中是最低,因為我們始終不確定他有沒有偽造不在場證據。」
「還有一件事,現場發現那把刀是屬於高富帥的。」李曜將手機的其中的一張照片展示給大家看。
「這不一定是代表高富帥?」唐優生提出質疑,「這把刀看上去很普通,好似隨便也買得到。」
「不﹗高富帥的微博寫著,這把刀是他的父親特別訂製給自己,給他隨身帶著,用來防身。」陸老闆反駁。
「那把刀的確是我的。」高富帥在證據面前,老實承認了,「不過我不知什麼時候,就遺失了這把刀。」
「你經常隨身帶著,你會不知道遺失了?」易軒有些懷疑高富帥說話的真實性。
「誰說我隨身一定攜帶,我只是偶然會帶在身邊已而。」
「會不會是兇手想嫁禍給高富帥呢?」林學弟提出另一個可能性,「而偷了他的刀,去殺害受害人?」
「不排除這個可能,可是現在的證據過份指向於高富帥,反而令人覺得他不像是兇手。」陸老闆冷靜道,「因為高富帥也有可能沒有說謊,而兇手是另有其人。」
「那麼除了高富帥,大家還懷疑那個人?」易軒介面問。
「林學弟的手機記錄顯示他有可能見過受害人。」李曜不忘提及自己跟易軒找到的證據。
林學弟沒有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