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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和司馬懿都被馬超重傷,一個連肩帶膀卸掉一整條手臂,另一個被挑斷了手腳筋,各自綁縛擒獲,餘眾皆降。
馬超倒是很有直接殺了對方的衝動,但這些人畢竟身份重要,能活捉當然要儘量活捉,送回去審判,這樣才能給天下人一個更好的交代。
因為這兩個重要俘虜傷勢都很沉重,馬超抓住他們後,先用擔架送回金城,跟正在追殲殘敵的趙雲一起商議了一下,決定先在金城養好傷,再送回雒陽,免得半路上死了。
當然,如此巨大的功勞,肯定要先寫奏表說明情況。
在功勞分配的環節,馬超倒也不敢獨吞,最終生擒曹丕的功勞,他也跟趙雲按大約七三開的描述寫了奏表——趙雲官職本就比他高,這次西征也是趙雲領導的。
只是因為馬超更熟悉西涼當地的地形,適合主場作戰,最後階段趙雲怕誤事,才主動提出跟馬超分工,由他堵金城這邊的殘敵,馬超負責追突圍的人。
所以,無論當時曹丕是留在金城內、虛晃一槍,還是真的突圍了,最終只要能抓到,這兩路人馬都應該是有功勞的,只是臨時分工不同。馬超實際得手了,算七成,趙雲也得三成,就很合理。
否則以後再遇到這種需要分工的場合,大家就會互相爭奪搶軟柿子捏,再也難以服從命令齊心協力了。
趙雲和馬超的奏表,僅僅花了七八天,就送到了雒陽,時間也不過是章武三年的三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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