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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亦首先便用一木的微博發了一條。
“用卑劣的手段將他人版權據為己有,你們華義公司的手段真是卑劣!@華義娛樂。從今往後我將不再與華義公司合作,望周知!”
一石激起千層浪,無數網友向這條微博湧來。
“什麼情況,亦神居然公開怒懟華義,並表示不再與華義合作?”
“依我看和最近華義和夏念煙不再續約有關。”
“你們不知道念煙女神的歌曲被華義強行扣留了嘛?”
“念煙女神的歌曲以後他不能唱了?”
“剛剛我到版權網查了,這幾首歌曲的演唱權都不在夏念煙名下了!而是轉到了華義公司名下。”
“可是這幾首歌不是木神的版權嗎?為什麼演唱權會在華義公司名下。”
“這你就不懂了,創作人將歌曲出售給歌手之後,歌手是擁有這首歌曲的演唱權的,而且一般是十年時間一簽約,但是某些公司的合約會約束這些歌曲只有歌手在該公司才可以演唱,如果歌手離開後歌曲會無條件成為公司的,並且以後不得再演唱。”
“這也太缺德了吧,太可惡了華義公司。”
“抵制華義從我做起。”
“……”
林亦看著這條微博逐漸的爬上熱搜,他知道這一波先發制人已經起到了一定的成效,雖然可能沒有讓蕭義傷筋動骨,但是一時半會華義公司的輿論壓力會很大。
單是壓這條熱搜蕭義就要花費不少的代價,更不用說以後隱形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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