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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至1936年三年間,日偽軍僅在通化地區就燒燬民房1.4萬間,廢棄耕地33萬畝,將1.2萬戶居民趕入“集團部落”(當時農民稱之為“歸大屯”)。“集團部落”,就是把散居各地的人家強行集中一處,一個“部落”通常為百戶左右,也有更多的,最少不低於50戶。周圍築兩丈左右高的圍牆,四角建炮樓,牆外挖壕溝,拉上鐵絲網。“部落”內除由青壯年組成“自衛團”,還駐紮警備隊,有的是偽軍,有的是日軍。選址都是交通便利處,並修築警備道,有警備電話,與縣城和附近“部落”連通,一處遭襲,別處即來增援。平時進出搜查,糧食、鹽、布匹等等,凡是“抗聯”需要的一切,嚴禁帶出“部落”。人還要登記,叫“掛號”。來客人要“掛號”,串親戚要“掛號”,不“掛號”就會被視為“通匪”。來客人要有“居留證”,串親戚得辦“行路證”,上山打柴,下河抓魚,都得有證,連到河邊挑水也得有個火印木牌。
1933年春,“集團部落”先在吉林省磐石縣試行,之後陸續在包括熱河省的東北四省推行,1938年基本完畢。用當年“抗聯”檔案中的話講,“遍地的集團部落。
可“遍地的集團部落”後,根據地、游擊區成了無人區,“抗聯”與群眾分離了,就像魚兒沒了水、瓜兒沒了秧。從此天大房子地大炕,野菜樹皮是食糧,餓死凍死的比戰死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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