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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頓飯跟簡南晴相談甚歡,二人相約改天喜鵲街相聚。
而此時的喜鵲街,多了一對穿著不俗的母女。
閃電跟著安見辦案去,家裡沒有人看守,但這個年代,大白天也不會有人翻牆光顧,畢竟傻子也做不出這種事來,大門一上鎖,安全不會有問題。
但凡事都有例外。
比如現在。
許雅被江珍珠帶到42號時,眼睛裡都是憤恨。
“你說,她一個人住的比咱們家從前的院子還大,怎麼就不願意我來借住呢?”
江珍珠溫聲細語安撫:“媽,明月她應該是還記著你當初讓她回鄉下去的事,也難怪,畢竟在城裡過慣了好日子,哪個受得了鄉下的黃土灰,風一來就是一臉一嘴,我在那地方生活了十八年,最是清楚。”
而這話並沒有安撫住許雅,越發讓許雅對養女不滿。
“那死丫頭,她也敢?你才是我的親生女兒,原本該生活在城裡被我嬌養的,卻受盡了苦難,她一點不知足,這麼狠心的人,當初咋不被溺死在河裡?”
“媽,咱們還是先想辦法進去吧。我口渴了。”江珍珠想的好,反正人都住進去了,江明月肯定也不好趕她們走,畢竟許雅養了她一場。人言可畏相信誰都懂。
“咦?小偷?”韓淑回到喜鵲街時,正好看到有人在爬梧桐樹,可梧桐樹分叉少,豈是那麼好爬?
韓淑不認為這兩人是為爬樹撿寶,畢竟冬天的梧桐樹光禿禿的,也沒啥寶可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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