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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庭現在就4.26前公職人員唐萬龍團夥涉嫌傷害、侵犯、侮辱婦女、尋釁滋事一案開庭審理。
請法警將犯罪嫌疑人唐萬龍、白寶強、張世華、張文舉、趙志民、李軍六人,押解到庭。”
法庭書記員開始就開庭的內容進行現場筆錄。
各大報社的記者紛紛聚焦這一惡性事件,六人一到庭前,就被爭相拍照。
公訴人陳淮南對唐萬龍一夥人開始控訴。
“審判長,我代表4.26一案中的三名被害人向以唐萬龍為首的六名案犯提起公訴。
我方,希望法庭判決被告人以唐萬龍為首的六名案犯死刑,並賠償被害人精神賠償、醫療賠償、誤工賠償等相應經濟賠償。”
說罷,提交了案件卷宗和公訴書。
負責替唐萬龍辯護地兩名司法律師賀子陶、賈曉天起身應訴。
“審判長,我反對公訴人的死刑請求,改判我當事人唐萬龍先生,及其他五名嫌疑人3-12年不等有期徒刑。”
陳淮南當庭反對道:“我反對辯護律師提出的減刑提議。”
審判長李廣年抬頭看了一眼陳淮南,“公訴人,對於你提出的死刑請求,本庭有必要提醒你,本案屬於惡性傷害的治安案件,不屬於特大殺人案件。
在量刑上,需按照刑法準則為依據,不可以以個人情感為準繩,混淆視聽。”
退回公訴席,陳淮南暫時隱忍。
“請法警帶原告出庭做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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